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政府投資項目如何確定招標代理機構?
2024-10-11 16: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二條規定: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規則》第五條規定:政策制定機關應當尊重和保障招標人組織招標、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的自主權,不得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或者違法限定招標人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的方式。根據上述文件規定,招標人對招標代理機構有自主選擇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干預。
來源: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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