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當事人不服司法行政機關作出的投訴處理答覆,有哪些救濟渠道?

2023-11-21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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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司法部《司法鑒定執業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投訴人、被投訴人認為司法行政機關的投訴處理結果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來源:福建省司法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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