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審計單位如果違法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怎麼辦?
2024-04-22 16:47
被審計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或者轉移、隱匿所持有的違反國家規定取得的資産,審計機關認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應當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被審計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及時作出決定,並將結果書面通知審計機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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