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決定不服的,有哪些救濟途徑?

2024-08-27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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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作出的有關財務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作出的有關財政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請審計機關的本級人民政府裁決,本級人民政府的裁決為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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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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