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滑坡的搶護原則是:儘量增加抗滑力,儘快減少下滑力,先固腳,後削坡。
(1)臨水面滑坡應在滑坡阻滑體部分做土石戧臺。當做土石戧臺有困難時,做石撐臨時穩定滑坡;在堤腳拋石塊、石籠、編織袋裝土石等抗衝壓重材料,阻止崩岸與坍塌進一步發展;
(2)背水面滑坡的搶護採取上部削坡,下部推土壓重的方法;如果滑坡的注意原因是滲流作用時,應同時採取"前截後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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