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怎麼區分編報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和報告表?

2024-05-0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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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53號)第七條規定水土保持方案分為報告書和報告表。徵佔地面積5公頃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總量5萬立方米以上的生産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徵佔地面積0.5公頃以上、不足5公頃或者挖填土石方總量1000立方米以上、不足5萬立方米的生産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徵佔地面積不足0.5公頃並且挖填土石方總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生産建設項目,不需要編制水土保持方案,但應當按照水土保持有關技術標準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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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水利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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