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保健食品標誌為天藍色圖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樣。(見下圖)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分為上下兩行,上行為“衛食健字( )第 號”或“國食健字( )第 號”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准”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保健食品標誌與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應並排或上下排列標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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