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廢止,失效( 宣佈失效)
答: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國務院令第734號)規定,企業名稱中的行業或者經營特點應當根據企業的主營業務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標明。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