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廣告法》第37條中的“情節嚴重”是什麼含義?

2023-08-2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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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條規定中的“情節嚴重”,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1)主觀惡意明顯,多次設計、製作、代理、發佈虛假廣告,又屢教不改;(2)虛假廣告發佈後,給消費者造成了嚴重的人身、財産損失或其他嚴重後果;(3)虛假廣告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如造成嚴重的國際影響、損害國家尊嚴、不利於民族團結、嚴重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及妨礙社會公共秩序等;(4)利用虛假廣告,牟取非法利益,數額特別巨大;(5)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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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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