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對廣告代言人有哪些要求?

2022-11-22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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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並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

  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對在虛假廣告中作推薦、證明受到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利用其作為廣告代言人。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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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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