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哪些內容?

2022-11-22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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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三)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與藥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

  (五)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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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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