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的事項有哪些?

2022-11-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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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擬給予行政處罰的案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屬於聽證範圍的,還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法律、法規規定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前需責令當事人退還多收價款的,一併告知擬責令退還的數額。
    當事人自告知書送達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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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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