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作出哪些行政處罰決定時,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2022-11-2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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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責令停産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二)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或者營業執照;

  (三)對自然人處以一萬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十萬元以上罰款;

  (四)對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價值總額達到第三項所列數額的行政處罰;

  (五)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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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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