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可能面臨怎樣的處罰?

2023-10-16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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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不標明價格的;(二)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三)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四)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其他行為。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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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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