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可聽聲是指引起聽覺的聲波,一般簡稱聲或聲音。人耳能否聽到聲音,取決於聲波的頻率和強度。頻率太低或太高時,人耳便聽不到。不同頻率的純音信號可以聽到的強度也不同,能聽到的最低強度由聽閾決定。可聽聲的強度範圍大約為 0-130dB,可聽聲為20-2000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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