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認定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的行為,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一是從形式上看,使用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主要部分和整體形象與知名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相似;二是在實質上,一般購買者施以普通注意力會發生誤認等。一般購買者已經發生誤認或者混淆的,可以認定為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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