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監督檢查部門調查涉嫌不正當經競爭行為可以採取的措施有哪些?

2022-11-2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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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督檢查部門調查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

  (二)詢問被調查的經營者、利害關係人及其他有關單位、個人,要求其説明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與被調查行為有關的其他資料;

  (三)查詢、複製與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有關的協議、賬簿、單據、文件、記錄、業務函電和其他資料;

  (四)查封、扣押與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有關的財物;

  (五)查詢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經營者的銀行賬戶。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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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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