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認證證書頒發機構是否具備相應資質?

2023-10-17 11:35
| |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九條規定:“取得認證機構資質,應當經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在批准範圍內從事認證活動。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認證活動。”公眾可以登錄“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cx.cnca.cn)查詢獲得批准的認證機構信息。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