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如何規範修改平臺服務協議?

2023-10-1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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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修改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公開徵求意見,採取合理措施確保有關各方能夠及時充分表達意見。修改內容應當至少在實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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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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