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食品經營者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者應當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並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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