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被吊銷經營許可證的食品經營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産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産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産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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