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保健食品有無特定形態特徵?

2023-08-25 09:34
| | | |

  保健食品無特定形態特徵,但必須是經一定的生産加工工藝製成的工業製品,且必須是經口攝入,由胃腸道消化系統吸收的。保健食品形態有:口服液、片劑、粉劑、顆粒劑、膠囊等。

  以下形態的物品均不屬於保健食品。如:貼劑、噴劑、擦劑、氣霧劑等。天然物品(及其切片産品)如:靈芝、人參、水果、蔬菜等。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