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應清晰的標示預包裝食品的生産日期和保質期,如日期標示採用“見包裝物某部位”的方式,應標示所在包裝物的具體部位。日期標示不得另外加貼、補印或篡改,日期標示應按年、月、日的順序標示,如不按此順序標示,應標注日期標示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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