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櫃檯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如何確定責任主體?

2023-10-1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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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櫃檯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櫃檯租賃期滿後,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櫃檯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櫃檯的出租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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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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