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經營者標明真實名稱和標記的義務具體內容是什麼?

2024-08-3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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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二是租賃他人櫃檯或者場地的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三是網路交易經營者應當在其網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營業執照的電子連結標識。不得讓消費者無法正確判斷是否是其真正想要選擇的商品或者服務,更不得標明虛假的名稱和標記,以便於消費者日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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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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