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處理決定書應當寫明哪些內容?
2023-11-13 16:47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
(三)認定侵權行為是否成立的理由和依據;
(四)處理決定認定侵權行為成立並需要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的,應當明確寫明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的侵權行為的類型、對象和範圍;認定侵權行為不成立的,應當駁回請求人的請求;
(五)不服處理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處理決定書應當加蓋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公章。
來源: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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