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受理後企業是否可以申請撤回?

2023-08-25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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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檢部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後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企業可提出撤回申請,自收到質檢部門終止辦理行政許可書面憑證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再次提出該行政許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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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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