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在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後,作出行政許可前,企業申請撤回行政許可申請的,應提交哪些材料?

2023-08-25 09:34
| | | |

  (一)《申請撤回行政許可申請書》(一式二份);(二)《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或掃描件。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