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對外勞務合作是指符合《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辦法》規定的境內企業法人與國(境)外允許招收或雇傭外籍勞務人員的公司、仲介機構或私人僱主簽訂合同,並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有組織地招聘、選拔、派遣我國公民到國(境)外為外方僱主提供勞務服務並進行管理的經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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