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根據2017年9月22日公佈的《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投標(議標)核準正式取消,企業在進行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投(議)標前,無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門核準,也無需取得駐外經商機構或相關行業組織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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