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廢止,失效( 宣佈失效)
《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由商務部在2005年11月7日頒布,2006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