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一)按《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要求填寫的《登記表》一式兩份;
(二)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和衛生許可證複印件;
(三)經商務部認可並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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