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指家庭成員得到可用於最終消費支出和其他非義務性支出以及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總收入扣除交納的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支出以及記賬補貼後的收入。計算公式為:可支配收入=家庭總收入-交納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支出-記賬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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