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省級網路視聽産業基地(園區)應具備哪些條件?
1.符合國家及本省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産業政策的要求;在土地、消防、安全、節能、環保、衛生等方面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2.所在市、縣(市、區)級黨委政府重視網路視聽産業,出臺相關政策支援基地(園區)發展。近兩年基地(園區)被認定為福建省文化産業重點園區的優先考慮。3.基地(園區)應有科學、合理、清晰的發展規劃、建設計劃和建設方案;已建立相應的領導管理體制,有具體的管理機構和運營主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建設和運營管理單位應是在福建省境內依法設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規範經營兩年以上,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4.基地(園區)應在網路視聽內容製作、分發傳播、用戶服務、技術支撐、生態建設以及運營管理等方面具有較強的優勢:技術研發創新能力明顯,技術融合應用效果較好,創新能力突出;入駐的科研、融媒體等企業數量較多,吸納就業能力明顯,集聚作用突出;行業龍頭或骨幹企業已入駐基地(園區),對周邊區域和産業輻射效應明顯,引領作用突出;基礎設施和産業服務平臺較為完備,平臺效應突出;相關技術、人才、資本、政策等資源豐富,具備産業後發優勢,發展潛力突出。5.基地(園區)規劃建築面積應不少於3萬平方米,入駐的視聽企業營收佔比超50%,能夠充分利用區域優勢,為入駐企業發展提供必要的軟硬體環境和公共服務。6.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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