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發生安全播出突發事件時,安全播出責任單位應當遵循的處置原則是什麼?

2024-03-2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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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發生安全播出突發事件時,安全播出責任單位應當遵循下列處置原則:(一)播出、傳輸、發射、接收的廣播電視節目信號受到侵擾或者發現異常信號時,應當立即切斷異常信號傳播,並在可能的情況下倒換正常信號;(二)發現無線信號受到干擾時,應當立即報請所在地人民政府無線電管理部門排查干擾;(三)發生危及人身安全或者設施安全的突發事件時,應當在保證人身安全、設施安全的情況下,採取措施儘快恢復播出;(四)恢復節目信號播出時,應當遵循“先中央、後地方;先公益、後付費”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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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廣播電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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