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將施工圖送審查機構審查時需提交的資料包括哪些內容?
2025-01-24 11:44
(一)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工程項目為聯合體設計的,還應提供聯合體設計合同);
(二)施工圖審查合同;
(三)作為勘察設計依據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及附件(指項目立項、規劃批准文件,如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投資項目核準、備案通知書)、初步設計批復、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其附圖(規劃用地紅線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總平面圖、管線綜合總平面圖、單體建築方案圖)等);
(四)工程勘察設計文件中採用新技術、新材料,屬於《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情形的,應當提交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出具的意見。
(五)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來源: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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