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既有建築裝修改造項目項目應提供的技術材料有哪些?
2025-01-24 11:46
對既有建築裝修改造項目,除前面幾項要求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等權屬證明材料、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共同簽字蓋章的《既有建築裝修改造項目使用功能情況説明》;
(2)當既有建築工程圖紙和資料不全或已失真時,應提交建設單位委託具備條件的檢測鑒定機構經現場詳細核查和檢測後出具的原主體工程安全鑒定報告;
(3)當既有建築裝修改造涉及原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或超過設計標準增加樓面荷載的,應提交建設單位委託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出具的結構安全復核意見。
來源: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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