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實施
對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024-12-15 08:25
據新華社電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對外發佈公告,明確在全國範圍實施個人養老金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根據公告,政策實施追溯至2024年1月1日起。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對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併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個人繳費享受稅前扣除優惠時,以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出具的扣除憑證為扣稅憑據。36個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地區)自公告發佈之日起統一按照公告規定執行。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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