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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推廣福建自貿試驗區第十批可複製創新成果的通知》政策解讀

2024-07-26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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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規證BIM報建自主審查

  1.內容:通過編制報建實施方案、建設BIM(建築信息模型)規劃報建審查審批系統、成立專業技術服務團隊等措施,實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各項指標自主審查,同時自動生成自查報告輔助審批人員判斷,逐步實現全部規劃條件指標“機審”代替“人審”,提高工規證審批效率。

  2.創新點:一是通過“一個實施方案+一個審批系統+一個服務團隊”的工作模式,幫助企業及設計單位快速了解BIM規劃報建,為企業提供報建全鏈條服務。二是BIM規劃報建審查審批系統支援總圖45項、單體117項經濟技術指標自主審查,並統一公開數據格式和標準,實現該系統與多規合一平臺互通。三是審批材料電子化,報建人員對設計方案是否符合規劃條件進行一鍵自主審查後,將審查報告提交至審批窗口,即可實現工規證秒辦。

  3.效果:已有65個項目通過BIM報建取得工規證,累計節約審批時限700余日,審圖效率大幅提升。

  二、項目策劃生成“雙清單”機制+“容缺並行”機制

  1.內容建立項目策劃生成問題清單、審批事項清單“雙清單”機制,形成項目策劃生成標準化模板,提前落實項目要素保障,並提前一次性告知業主單位後續需辦理的審批事項。同時,推行容缺並行制度,允許邊策劃邊辦理手續。

  2.創新點:一是在項目策劃生成階段細化要素問題,指導相關單位開展選址優化、規劃調整、農轉用和土地徵收報批准備等要素保障工作。二是靠前告知建設單位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全過程涉及的辦理審批事項清單,做到“清單之外無審批事項”。三是針對環節多、耗時長、互為前置等問題,將屬於市區兩級決策的事項,實行容缺並行、同步推進,避免項目一有問題就返回項目策劃庫。

  3.效果細化了45個問題事項、26個容缺事項,近6000個項目在策劃生成階段提前細化要素保障問題,有效推進項目快速落地。

  三、獲得用水整合服務

  1.內容:對供水設施還未覆蓋的區域提前實施配套,主動到府對接用戶需求,每個項目匹配專屬營商專員,提供設計階段、施工前期、中間過程、竣工查驗的全生命週期服務;新建小區供水設施查驗實現全程網辦,供水接入工程實行零材料、零申請、零跑路、零審批、零費用的“五零”服務,為企業提供從申請到使用、再到後續服務的全方位支援。

  2.創新點:通過提前配套、無感受理、專員跟蹤、全程服務等,有效提升了企業用水便利度和體驗感。新建小區供水設施查驗全程網辦,率先在全國供水行業完成查驗工作全流程可視化。

  3.效果:報裝流程方面,實現零材料申報,一環節辦理,一日辦結,辦件時間最高壓縮80%以上;報裝成本方面,通過免計量裝置費用、免紅線外工程費用等,節約了用戶成本。

  四、臺胞職稱跨境採認

  1.內容:臺胞在台灣本島即可通過網路辦理職稱採認,預發電子職稱證書二維碼,待臺胞正式來大陸工作時換領紙質證書。

  2.創新點:通過“臺胞職稱線上申報系統”線上受理審核,並預告採認結果,待臺胞登陸就業時憑預授碼即可獲取相應證書。臺胞提交的個人資格材料統一由第三方機構進行查實公證,申報程式更精簡。

  3.效果:臺胞從申請到預知結果僅需一週,申請辦理時限縮短50%以上,已有近200名臺胞線上申請辦理職稱採認事宜。

  五、專用航標行政許可優化

  1.內容:對專用航標行政許可實行“一網通”線上辦理,優化審批環節,對部分不繁忙的航段,且實際施工不影響船舶通航的航標工程,實行通航安全影響論證容缺辦理。探索航標效能技術測定與效能驗收同步實施,加快航標建設進程。

  2.創新點:一是對部分交通流較少的航段,且實際施工不影響船舶通航或未使用船舶的航標工程,實行通航安全影響論證容缺辦理。二是優化文件受理、初審環節,將工作時限從20個工作日縮減至15個工作日。企業可以通過“一網通”線上辦理,也可選擇線下辦理,辦理渠道更豐富。三是對業務數量較少且位於內港區的航標工程,探索技術測定與效能驗收工作同步實施。

  3.效果:專用航標審批平均每件減少5個工作日,鼓山大橋、魁浦大橋等多座閩江內橋梁航標通航保障方案通過容缺模式辦理。

  六、破産企業司法行政協同改革機制

  1.內容:法院、稅務、市場監管等協同處置破産企業案件。對簡單破産案件建立“一站式”工作模式,由法院統一收取破産企業清稅辦理、市場主體登出登記等申請材料;對疑難複雜案件建立“一案一議”多方協調機制;部門共用共通案件數據,打通數據壁壘,實現企業破産處置高效聯動。

  2.創新點:一是整合法院、市場監管、稅務等職能,建立企業破産事務從企業接管、處置至融資的全鏈條一體化服務機制。二是編制辦事指南或實施意見,為辦事提供明確可操作性指引。三是推動分類處理,對於簡單破産案件,由法院統一收取破産企業清稅辦理、市場主體登出登記等申請材料,無需重復提交材料;對於重大複雜案件,在法院受理後,各部門提前介入,初步研提各環節方案,再通過“一案一議”推動企業破産處置。四是部門間加強信息交換,破産企業信息及時向社會公示,充分保障公眾和破産參與人的知情權。

  3.效果:2年來,福州片區審結破産案件21件,惠及債權企業96家,盤活土地500余畝,近6億元資金用於償債和企業後續經營,妥善安置職工600余名;廈門片區自動公示破産企業信息4590余條,為961個“無産可破”案件支付援助資金708.12萬元,降低企業辦理破産成本。

  七、涉自貿試驗區民商事糾紛訴調仲執一體化機制

  1.內容:在涉自貿區民商事糾紛立案、審理、執行過程中,法院對接自貿區管委會、仲裁委等單位,建立協同工作機制,通過訴前分流、訴中調解、執行合力,委派或委託特邀調解員進行案件調解,運用法官工作室和雲調解平臺,實現矛盾糾紛“一站式接收、所有調處、全鏈條解決”。

  2.創新點:為加強審判、執行工作的府院聯動,法院聯合自貿區管委會、仲裁委、商事調解中心等部門,建立涉自貿區案件訴訟、調解、仲裁“一站式”解決,自貿區企業爭議調解優先承諾等機制,並特聘調解員參與調解專業性強且複雜的案件,加強涉自貿區案件的專業化審判。同時,通過對接電子訴訟雲平臺,完善“雲認證”“雲面簽”“雲授權”等舉措,開展線上調解、線上庭審,推進矛盾糾紛線上高效解決。

  3.效果:福州片區首批案件調解率達25%,目前已移交案件百餘件。廈門片區訴前化解涉自貿糾紛約2100件,審結涉自貿案件6632件,執行2859件,將32家符合條件的企業移送破産審查,處理效率大幅提升。

  八、統一房産和規劃面積測量標準

  1.內容:綜合房屋産權、規劃計容與人防前期圖紙審批階段和工程竣工階段的面積測算相關規定,制訂統一的房産與規劃建築面積測算技術規程,配套編制參考圖示,詳細規定建築工程各類形態及對應的作業規則,實現一本規程覆蓋從房屋規劃到産權登記不同階段,做到房産、規劃和人防“六個面積”(房産樓盤預測面積、房産實測面積、規劃證圖紙測算面積、規劃核實竣工測量面積、人防圖紙測算面積、人防竣工測量面積)結果的統一。

  2.創新點:一是在延續執行《房産測量規範》基礎上,吸收了《民用建築通用規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相關規定,首創“幢建築面積”,係全國首個銜接統一房産、規劃及人防測算標準的地方規程。二是以建築圖和分戶圖對照配套編製圖示,對照使用直觀準確,操作性強。三是借鑒國內外立體生態建築、形態設計等規則理念和先進經驗,倡導宜居。

  3.效果為福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提供有力技術支撐,有效減少建設單位報建和各部門審批時間。目前按新規已完成測繪330個項目,面積1300多萬平方米。

  九、智慧港口引航站

  1.內容:建設港口引航船舶信息可視化平臺,實現引航、拖輪、碼頭、船舶代理等作業信息全程可視化,明確船舶作業的主要信息服務標準,形成一體化整合服務解決方案。

  2.創新點:傳統的引航船舶作業信息流轉環節繁瑣、信息交互不及時,作業人員需投入大量精力確認信息,處理效率低下。通過改革,將引航站、拖輪公司、碼頭、船舶代理等業務信息流程整合歸併到引航船舶信息可視化平臺,所有操作流程全面電子化,實現信息高速傳遞和共用,提升港口生産效率。

  3.效果:廈門港船舶進港作業各環節無縫銜接,船舶與作業信息實時線上展示,每年可為船舶公司節省船舶待時、碼頭佔用、二次拖輪費等成本約1億元。

  十、訴訟與公證協同創新模式

  1.內容:創設訴訟與公證協同創新中心,由公證機構組建專業法律服務團隊,承接司法機關“5+N”類司法輔助服務,建設“公證雲端”信息化監管平臺,實現公證機構承接法院司法輔助業務全程留痕。

  2.創新點:一是建立了司法輔助事務外包的全新模式,公證機構協助法院開展調解、送達、調查、保全、執行、法拍等輔助事務,破解法院案多人少難題。建設全國首個“公證雲端”信息化監管平臺,對法院司法輔助業務全程留痕,發生爭議時及時出具公證文書。

  3.效果:有效剝離法院約三分之一的輔助事務,司法送達完成率提高30.14%,司法調查週期縮短80%,保全執行查控週期縮短50%,推動案件審判執行質效提升。

  十一、“三調三進”涉臺解紛新模式

  1.內容:構建以臺胞個人調解工作室、涉臺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臺企與企業家聯合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主體的涉臺調解體系。在臺胞、臺企聚集區,建立進社區、進企業、進網格機制,設立涉臺法官工作室(聯繫點),發揮臺胞身份認同和情感認同優勢,提升涉臺法律諮詢服務水準。

  2.創新點:創新“臺胞服務台胞臺企臺商”的個人調解工作模式、“調解員現場調解與法官到場指導”的進社區調解模式、“行業性調解組織與人民法院雙向交流”的進企業調解模式,形成個人、社區、企業全覆蓋的涉臺糾紛調解機制。建立涉臺糾紛“調解+仲裁+訴訟”一體化和早期中立評估機制,開展貫穿非訴、訴前、訴訟各環節的糾紛化解。

  3.效果:平潭片區已成功調解涉臺糾紛143件,解決爭議標近2000余萬元。廈門片區有效化解糾紛211件,累計為臺胞提供線上調解、庭審881件。

  十二、稅務“智慧雲廳”

  1.內容:整合網上辦稅、移動辦稅等渠道,引進雲桌面、雲觸屏等自助辦稅設備,形成綜合自助辦稅新體系,實現智慧導稅、智慧導惠、同屏幫辦等非接觸式辦稅服務。

  2.創新點:納稅人和繳費人可自主辦理納稅申報、文書列印、發票申領、發票驗舊、社保費繳納等多項業務,雲觸屏通過同屏幫辦,開展精準指導,形成“24小時不打烊”辦稅服務模式。

  3.效果:平均縮短業務辦理時間20%。截至2024年3月,福州、平潭片區發票驗舊、發票申領等業務辦理量均近萬人次。

  十三、高頻小額金融糾紛“調訴一體”新模式

  1.內容:金融監管部門與法院共同發起設立地方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由法律、金融專家等組成調解隊伍,針對金融新業態背景下的高頻小額金融糾紛,採取全流程標準化、專業化、科技化處置方式,實現糾紛源頭治理、矛盾訴前化解。

  2.創新點:一是全國首家政府主導、自主運營、市場主體參與的金融調解組織,一站式提供失聯修復、調解、申請司法確認等服務,糾紛化解“只需進一扇門”。二是調解成功後,雙方簽訂調解協議,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可快速獲取民事裁定書。三是開發“金調雲”線上調解系統,打造線上調解、簽約、司法確認一體化糾紛調解線上平臺,提升調解質效。

  3.效果:累計調解成功各類金融糾紛案件3507件,標的額10.04億,為金融消費者節省訴訟費用3803.43萬元,減少律師費支出1723.54萬元。

  十四、國際航行船舶人員精準管理

  1.內容:建設船舶梯口管理系統,通過服務對象網上申報、梯口管理人員輔助核查、後臺民警跟蹤管理三大環節,實現登輪、搭靠作業“事前報備、事中核驗、事後追溯”全流程閉環管理。

  2.創新點:梯口管理系統通過“網上申報、移動採集、動態分析、實時展示”四個環節,實現全流程閉環管理,通過人臉識別及證件核驗,構建口岸限定區域人頭庫,在口岸碼頭動態開展人頭智慧分析和預警。

  3.效果:梯閘口通行時間由原來的2分鐘縮短至20秒,推動了無紙化通關,實現了企業時間成本和作業成本“雙下降”。

  十五、智慧財産權行政司法“三同步”工作機制

  1.內容:成立行政調解委員會的行政機關在對涉智慧財産權侵權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前,依當事人申請,同步組織行政調解;經調解達成協定的,在作出行政處罰範圍內,同步進行違法行為綜合評判,依法給予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雙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司法確認的,通過法院調解平臺提交材料,法院同步審查作出司法確認,形成智慧財産權行政調解、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的多元調解保護格局。

  2.創新點:推動行政案件、民事糾紛一體化化解,針對達成調解協議且首次侵權的企業或個人,依法給予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權利人無需再進行訴訟維權,減少訴累。法院同步參與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調解,對證據採集使用、侵權賠償數額、調解協議內容等提出專業意見,雙方通過行政調解達成和解協議後,即可同步進行司法確認。

  3.效果:已運用該機制處理智慧財産權案件65件,部分典型案例入選省法院智慧財産權十大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作為裁判要旨納入法信平臺。

  十六、“天地圖”查房看地系統

  1.內容:以“天地圖”公眾版為地圖底版,打通商品房預售網簽系統、登記系統,將新出讓土地、已辦證宗地、已辦預售許可證且正在銷售的房源、已首次登記可辦證樓盤等可公開查詢的信息,通過圖形疊加,以地圖方式展示,供公眾查詢。

  2.創新點:一是打通不動産登記、住建部門數據壁壘,跨部門信息實時交互,實現一個入口、綜合查詢。二是操作簡單快捷,可直接在圖上點選、勾繪區域圈選查詢,區域內的在售樓盤、宗地全部顯示。三是創新呈現形式,通過圖形疊加最新的航空影像圖、衛星影像數據等,多維度展示鮮活信息,方便比對。

  3.效果:有助於降低購房查詢成本,助力購房決策,目前已服務近18萬人次。

  十七、推行不動産抵押權登出登記“申請即辦結”

  1.內容:根據不動産登記審核規範要求,制定抵押權登出登記智慧審核標準;根據標準,對於抵押權人提交的不動産抵押權登出登記和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出登記申請,進行智慧判斷;符合標準的,系統將自動審核通過,即時辦結。

  2.創新點:通過演算法對申報信息、共用數據進行必要性、規範性、準確性審查,符合標準的,系統自動審核通過,辦理登出登記,並自動推送短信告知辦事結果。

  3.效果:通過全程網辦模式提交的抵押登出申請全量進入智慧審核,申請材料由原來的4項精簡為0項,每年減少6萬餘人次的群眾跑動次數,業務平均辦理時間減少至10秒以內,每年節約審核時間超1.6萬小時。

  十八、“司法雲郵”機制

  1.內容:革新傳統郵寄送達末端的投遞流程,運用人臉識別技術,通過手機短信、小程式等線上簽收方式,實現實體司法郵件雲端簽收。

  2.創新點:當事人通過手機即可隨時隨地簽收司法文書,有效縮短司法送達週期。

  3.效果:截至2024年3月,已簽收司法雲郵2182份,直接簽收率提高65%,送達耗時同比縮短92%。

  十九、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三銜接三同步”機制

  1.內容:在辦理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違法犯罪案件中,有關國家機關根據職責分工在行政執法、刑事訴訟、公益訴訟三個階段加強銜接協作,同步推進生態損害賠償工作,實現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執法司法無縫銜接。

  2.創新點:有關國家機關在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和公益訴訟環節中加強協作,破解證據收集、檢驗鑒定、修復評估銜接問題。通過構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和生態賠償金專戶管理機制,促進生態修復隨案落實。

  3.效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公益訴訟案件線索成案率顯著提升。馬尾區收繳生態修復金930余萬元,用於生態修復項目;平潭片區累計督促繳納生態修復金1400余萬元,繳納碳匯損害賠償金9萬元、涉及碳匯1800余噸,有效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二十、空港口岸智慧邊檢出入境流量監測管理新模式

  1.內容:在機場口岸建設智慧邊檢視頻智慧應用平臺,通過人員密度錄影機實時監測出入境旅客密度,預估驗放人數,合理配置邊檢警力,打造“客流預測—實時監測—軌跡追蹤—可視指揮”的客流預警監測管理新模式。

  2.創新點:實現全天候、全維度口岸出入境流量監測智慧化,精準研判假期客流高峰和候檢時長,引導錯峰出行,提高了旅客通關效率。

  3.效果:有效減少出入境旅客現場排隊等候時間,春運、國慶等假期出行高峰時間段,內地居民平均排隊候檢時間不超10分鐘,口岸出境航班準點率提高6%。

  二十一、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海運安全保障機制

  1.內容:海事管理機構聯合相關單位,建立海運全過程、全鏈條式的安全機制,以集裝箱班輪混裝方式,服務轄區企業生産的儲能系統以批量海運的方式出口,搶抓先機壯大“中國製造”新龍頭産業。

  2.創新點:一是國內率先開展集裝箱班輪批量混載鋰電池海運出口,嚴格配套全鏈條動態跟蹤機制。二是“一企一策”定制檢驗項目清單和認證流程,指導企業通過技術升級,提升裝箱作業效率。三是發佈全國首個針對儲能集裝箱的海上安全指南,實現國際海運管理、技術、服務多維度制度突破。

  3.效果:填補了鋰電池儲能系統海上運輸標準的空白,打通了儲能系統常態化出口渠道,充分釋放航運運力,每航次可為企業節約75%的物流成本。目前已安全保障寧德時代40個航次、1128台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順利出口,累計貨值達56億人民幣。

  二十二、客船“預檢清單”式安檢新模式

  1.內容:結合信用體系,對中低風險船舶建立預檢清單,列明船舶安檢關鍵設備、人員安全操作等內容,配套提出檢查方法,指導船員按照清單開展自查;執法人員登輪時對照清單和視頻、圖片資料快速核驗各項內容。

  2.創新點:通過指導船員掌握關鍵設備的維護要點,船員可以將預檢項目與安全管理體系維護保養的自查自測相結合,進一步推進企業和船員對船舶的精細化、常態化管理。

  3.效果:已對442艘次客船實施新模式安檢,提升了安檢效率的同時,有效避免或者減少了船舶調班情況。

  二十三、台灣法律專才實習實訓試點

  1.內容:建立完善台灣法律專才實習實訓、日常管理、考核評價機制,幫助台灣法律專才熟悉大陸司法體系及訴訟程式等,構建兩岸法律專才常態化交流交往新機制。

  2.創新點:建立全國首個台灣法律專才實習實訓基地,構建法院主導、高校和實務部門協同參與的台灣青年實習工作機制,創新探索台灣法律專才實習實訓運作、管理、保障等制度,為台灣法律專才到大陸就業、創業搭建橋梁、提供便利。

  3.效果:已有100多名來自台灣地區的法律專業大學生、法律專才到平潭參訪交流、實習實訓。2020—2023年,廈門片區共接收四批次15名台灣地區法學青年實習,其中8名已在大陸就業。

  二十四、“個轉企”一站式全程網辦

  1.內容:依託“信用承諾+數據即時互通+遠端身份認證”多重手段,精簡轉型環節,壓縮辦理時限,實現“個轉企”線上一表填報、全程網辦,線下一口辦理、當場辦結。

  2.創新點:申請人只需“登錄一網、填報一次”,可將信息精準推送至各部門。依託遠端實名認證系統,完成線上身份認證+意願確認+電子簽名。同時,簡化許可證審批程式,食品經營等許可證可直接辦理變更,現場無需核查。

  3.效果:“個轉企”線上申請材料由系統自動生成、嵌入電子簽名,數據跨部門互通,稅務清稅反饋期由10天縮短至實時,真正實現“一表填報、一紙不交、一趟不跑”。

  二十五、稅費訴求協同快反平臺

  1.內容:設立“稅悅工作室”及其線上平臺,匯聚稅務系統、政府部門和律師、會計師、稅務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專業人才組成雲服務專家團隊。構建快速響應機制,通過專家共用、遠端互動、部門聯動和線上預約服務,實時響應納稅人、繳費人涉稅費疑難雜症。

  2.創新點:因專家資源分佈存在城鄉差異、地區性差異等情況,導致納稅人、繳費人的涉稅費疑難雜症無法第一時間獲得稅務機關幫助解決。“稅悅工作室”構建了快速響應機制,有效解決該難題。一是“專家共用”。建立省市縣三級專家資源庫,打破區域壁壘,按需呼叫,享受專家服務;二是“遠端互動”。應用多方通話、視頻會議等技術,實現與專家面對面,及時解決疑難雜症。三是“部門聯動”。協調人社、醫保、市監等多部門專家入駐,形成稅務一家搭臺、部門多家協同、訴求一站解決的新格局。四是“線上預約”。開通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專屬預約通道,納稅人可以直接在手機上提交疑難訴求,預約專家線上服務。

  3.效果:截至2024年4月,試點片區共有15名系統內青年英才、5名第三方專業人才以及人社、醫保等多個政府部門的業務能手組成智囊團,共為納稅人、繳費人解決困難訴求403件。

  二十六、跨境電商貨物快速智慧轉關模式

  1.內容:依託海關信息化系統、智慧卡口及安全智慧關鎖的有機配合,跨境電商企業在屬地海關(啟運地)申報貨物轉關,無需申領紙質材料、使用物理關鎖,轉關車輛運抵口岸海關監管場所後,可實現自動解鎖、自動核銷,有效提高通關效率,壓縮通關時間。

  2.創新點:無需申領紙質材料、無需使用物理關鎖,貨物監管全程通過信息化系統和電子鎖智慧鎖實現,電子智慧鎖自動解鎖、貨物轉關單自動核銷。

  3.效果:企業通關效率預計提升30%以上,壓縮通關時間約3至4個小時。

  二十七、進境拼箱貨物監管新模式

  1.內容:海關創新進境拼箱貨物監管模式,允許企業在進出境集裝箱作業港區拆箱專用場所內進行拆箱,依託信息化系統在貨物報關單放行的前提下,實現整櫃提運單拆單放行,加快拼箱貨物通關。

  2.創新點:海關在加強風險研判的前提下,一是引入第三方理貨公司全程參與貨物拆卸入庫清點,出具理貨報告;港區劃定區域內設置或配備必要的防逃逸設施、防疫工具和藥劑等。三是企業預先提交相關聲明,加強動植物檢疫風險管控。對已拆分的拼箱貨物,在報關單放行的前提下,貨主可向港區申請提貨,港區依託海關現有物流輔助系統向海關提出電子申請,經審核放行即可辦理提貨手續。

  3.效果:每票貨物通關時間預計平均減少約4天、通關成本節省約100元。

  二十八、跨境電商9610“郵關直連”通關模式

  1.內容:實現郵政企業“新一代寄遞業務信息平臺”和海關“跨境電商監管系統”的數據對接,電商企業可通過郵政企業採用分單作業模式直接申報跨境電商電子商務零售一般出口(9610模式)貨物,並通過福州國際郵件處理中心以“郵路”方式直接運輸出境,無需拼貨。

  2.創新點:充分利用中國郵政通達全球的物流運輸線路優勢,採取郵政企業“新一代寄遞業務信息平臺”和海關“跨境電商監管系統”的數據直連,通過業務監管和信息化配套系統,縮減各個互換局與直屬海關數據流轉節點,減少數據流轉時間,解決中小電商企業出境物流通道問題,提高中小電商企業跨境物流效率。

  3.效果:通過郵件通關的跨境電商包裹申報壓縮了2個作業節點、二分之一申報時間。截至2024年一季度,採用該模式監管郵件疊加跨境電商9610貨物約110噸、貨值約122萬美元,為跨境電商企業降低通關環節成本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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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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