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概述
為做好困難畢業生就業幫扶,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43號),自2013年起,為困難畢業生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申請對象
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學年內的困難畢業生。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脫貧戶家庭畢業生、特困人員畢業生。
享受待遇
為困難畢業生發放2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申請材料及流程
申請材料
申報類別為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脫貧戶家庭畢業生和特困人員畢業生的省內生源畢業生,將通過大數據校驗比對申請資格,系統校驗通過的畢業生無需提供佐證材料;
申報類別為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由各院校依託本校資助中心數據進行比對審核,畢業生無需提供佐證材料。
系統校驗不通過的畢業生,根據申請類別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確認告知書》)《殘疾人證》《國家助學貸款合同》《扶貧手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需提供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説明:也可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如提供的《低保證》無年審記錄,還需提供當年低保金髮放記錄,如申請人未在《低保證》內的,還需提供戶口簿。
申請流程
各院校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按照每年工作通知,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從個人辦事大廳進入“服務平臺”——點擊“求職創業補貼申請”——點擊“申請”,填寫申請材料並保存——點擊“提交申請”完成申請。
查詢方式
通過“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進入“個人辦事大廳”-登錄個人賬號查詢辦理進度。
補貼資金給付流程
申請的審核由所在院校初審,院校所在設區市人社局復核,同級財政部門撥付經費到校,院校在收到財政撥付資金後一週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人。
諮詢方式
政策文件
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
《關於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43號)
常見問題
相關説明
- 請通過電腦登錄報名(建議使用360瀏覽器的極速模式或谷歌瀏覽器),暫不支援手機、iPad等移動端報名。
- 填報畢業學校和所學專業等信息時,請選擇下拉框中選項,確保個人報名信息正確提交至畢業院校。請勿多人共用同一瀏覽器進行報名,造成報名信息覆蓋。
- 信息填報和審核:
(1)註冊信息。網站註冊信息畢業生保存後無法自行修改,畢業院校可修改。
(2)申請信息。求職創業補貼申請信息,畢業生在未提交前都可修改,提交後信息有誤的,由院校退回後可自行修改。
(3)信息審核。註冊信息為開通網站賬號所需,求職創業補貼審核工作院校只需審核畢業生申請信息。系統專業目錄由教育廳提供,如所學專業不在目錄中,可按專業大類填報或選擇其他,專業不作為申請條件,院校審核項目為學歷和困難情況。
- 常見問題解決辦法:
情況1:在完善基本信息時,出現生源地等信息無法選擇,如下:
解決辦法:換一個瀏覽器,建議使用360瀏覽器極速模式或者谷歌瀏覽器。
情況2:完善基本信息時,專業沒有數據可選
解決辦法:請先選擇學歷和入學情況,再選擇專業,可輸入專業名稱前幾個字段,系統進行搜索後,選擇下拉框數據。
情況3:基本信息錄入後,點擊保存,提示“系統異常,請聯繫管理員”
解決辦法:請檢查基本信息,錄入的信息是否存在空格,錄入的信息字數是否過長,超出允許的長度。特別是學制,可輸入數字或通過選擇下拉框數據,不能輸入中文。
情況4:報名時,上傳材料頁面出現自定義材料,無法正常上傳材料
解決辦法:選中自定義材料,點擊上方的更多按鈕,點擊刪除自定義材料即可。
情況5:提交狀態顯示“已提交”,但申請人員所在院校審核介面沒有信息
解決辦法:系統按照報名人員填報的學校名稱自動匹配,將報名人員信息提交至所在院校,請確認院校名稱是否填寫正確,選擇下拉框數據。
技術問題諮詢電話:0591-8754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