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摘要)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 受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3月8日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報告摘要如下:
過去一年的工作
202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週年。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砥礪奮進、攻堅克難,經濟運作總體平穩、穩中有進,高品質發展紮實推進,改革開放持續深化,民生保障紮實有力,社會大局保持穩定,中國式現代化邁出新的堅實步伐。經過75年不懈奮鬥,中國發生滄海桑田的巨大變化,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入不可逆轉的歷史進程,充分彰顯中國共産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顯著優勢。
2024年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週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光輝歷程、顯著優勢、寶貴經驗和實踐要求,為堅持好、完善好、運作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70年實踐告訴我們,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夠有效凝聚全體人民力量一道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好制度,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70年實踐激勵我們,進一步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更充分地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治優勢,為實現新時代新征程黨和人民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實制度保障。
一年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職、擔當盡責,各項工作取得新的進展和成效。
一、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
全面貫徹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把憲法實施和監督、憲法宣傳教育貫穿到人大各項工作中,充分發揮人大保證全面有效實施憲法法律的重要作用。
完善和落實憲法相關法律制度。修改監督法,完善人大監督的指導思想、原則理念和制度機制,更好保障各級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修改監察法,鞏固拓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成果,推動提高監察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正規化水準。兩次審議代表法修正草案並決定提請本次大會審議,更好保障和規範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發揮作用。作出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週年之際授予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
推進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工作。堅持依憲立法、依法立法,對每一件提請審議的法律案進行合憲性審查,每一個立法環節都把好憲法關。全面實施關於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的決定,推動備案審查與合憲性審查有序銜接,對報送備案的2146件規範性文件進行主動審查,對公民、組織提出的5682件審查建議逐一研究並依法反饋。推動開展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督促制定機關糾正處理各類規範性文件1040件。推動全國31個省級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數據庫全部建成使用。
加強憲法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憲法的重要論述,宣傳闡釋憲法的發展歷程、性質特徵、優勢功效,堅定憲法自信,增強憲法自覺。舉行第十一個國家憲法日座談會,推動全社會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加強憲法在特別行政區的宣傳教育。召開紀念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40週年座談會。組織5次憲法宣誓儀式,增強國家工作人員依憲依法履職的責任感、使命感。
行使憲法法律賦予人大的任免權。依法任免和決定任免國家工作人員。
二、認真履行立法職責,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品質立法保障和服務改革發展。一年來,共審議法律案39件,通過其中24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4件、作出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4件。決定批准條約、重要協定12項。
完善經濟領域立法。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高品質發展,維護和發展農民群眾利益。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制定增值稅法、關稅法。修改統計法、會計法,著力解決統計造假、財務造假等突出問題,維護良好市場經濟秩序。修訂反洗錢法,審議金融穩定法草案,更好維護金融秩序、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審議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漁業法修訂草案、仲裁法修訂草案、海商法修訂草案。
加強社會民生領域立法。制定學前教育法,回應人民群眾對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的期盼。全面總結學位條例實施40多年的經驗,制定學位法,更好服務新時代高等教育事業改革發展。修訂文物保護法,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修訂科學技術普及法,培育崇尚科學、追求創新的社會風尚。修訂國境衛生檢疫法,統籌推進傳染病防治法修改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制定工作,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審議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法治宣傳教育法草案。
推進資源能源、生態環境領域立法。制定能源法,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推動能源高品質發展。修訂礦産資源法,依法保障國家礦産資源安全,提高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準。審議國家公園法草案、原子能法草案。紮實推進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
健全國家安全法律制度。修訂國防教育法,為發揚愛國主義精神、促進國防建設夯實法制基礎。修訂突發事件應對法,健全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突發事件的制度機制,更好保護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審議危險化學品安全法草案。
支援和保障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研究部署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改革任務的具體舉措,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及時把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作出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作出關於授權國務院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暫時調整適用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的決定、關於延長授權國務院在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暫時調整適用計量法有關規定期限的決定。按照機構改革對法律調整的需求,統籌修改農業技術推廣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生物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認真做好確定項目、&&起草、組織協調、審議把關等立法各環節工作,在黨中央領導下與有關方面形成立法工作合力。抓住提高立法品質這個關鍵,遵循客觀規律和立法規律,努力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修編、出版並應用立法技術規範。堅持民主立法、開門立法,28件次法律草案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做好立法調研、座談、論證、評估等工作,發揮基層立法聯繫點聽取民意“直通車”作用,廣泛凝聚立法共識。加強立法全過程宣傳解讀,舉行5次發言人記者會,回應涉立法熱點問題,解讀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使立法過程成為宣傳普及法律、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過程。
三、依法行使監督職權,發揮人大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確保各國家機關依法行使權力,確保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和實現。一年來,共聽取審議“一府一委兩院”21個報告,檢查5件法律實施情況,組織開展2次專題詢問、9項專題調研,作出2項決議。委員長會議定期聽取群眾信訪工作情況報告。
助力高品質發展。聽取審議關於金融工作情況報告,就全面加強金融監管、不斷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等提出建議。檢查企業國有資産法實施情況,依法推動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和國有經濟高品質發展。聽取審議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情況報告,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優勢互補、共同發展。落實黨中央部署的所有增量政策,批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助力經濟回升和風險化解。聽取審議關於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學和優勢學科工作情況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開展加強新時代安邊固邊興邊工作、發揮僑務資源優勢助力中國式現代化等專題調研。
加強計劃執行和預算決算審查監督。聽取審議關於計劃執行、預算執行、中央決算、財政防災減災及應急管理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等報告,審查批准2023年中央決算,提出強化預算執行和績效管理、實施好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大擴內需力度等建議。聽取審議關於審計工作、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推動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嚴肅財經紀律。開展預演算法實施、政府採購管理與改革等專題調研。制定財政預算事項備案審查工作辦法。發揮預算工委基層聯繫點作用。
強化國有資産管理、政府債務管理監督。審議關於2023年度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綜合報告,聽取審議關於2023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專項報告。聽取審議關於金融企業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專項報告審議意見的研究處理情況和整改問責情況報告。建立健全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報告制度,首次聽取審議國務院相關報告。
推動保障和改善民生。聽取審議關於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和改進失能老年人照護工作情況報告,關於推進托育服務工作情況報告,推動解決群眾普遍關心的“一老一小”問題。檢查社會保險法、非物質文化遺産法實施情況。圍繞城市安全發展情況開展專題調研。
促進生態環境保護、鄉村全面振興。聽取審議關於2023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關於防沙治沙工作情況報告,推動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促進綠色低碳發展。檢查黃河保護法實施情況並開展專題詢問,依法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檢查農業法實施情況,聽取審議關於耕地保護工作情況報告,圍繞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金融服務鄉村全面振興,智慧農業發展等開展專題調研,推動夯實糧食和重要農産品穩産保供基礎,促進農民持續穩定增收。
加強監察、司法工作監督。聽取審議國家監察委員會關於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情況報告。聽取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行政檢察工作情況報告,促進公正司法、依法行政。開展“八五”普法決議執行情況專題調研。
四、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支援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持續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推進代表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支援和保障代表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當好黨和國家聯繫人民群眾的橋梁。各位代表依法履職、不負重托,&&密切聯繫人民群眾,支援和參與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工作,為人大工作高品質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提升代表議案建議工作品質。健全完善代表議案建議提出、交辦、辦理、督辦、反饋全流程工作機制,推動議案建議內容高品質、辦理高品質。各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和“一府一委兩院”有關部門密切同代表的溝通聯繫,把代表議案建議作為提高立法、監督品質的重要基礎,作為加強和改進各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據。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298件議案,交由相關專門委員會審議完畢並答覆代表。代表在大會期間提出的9235件建議、閉會期間提出的105件建議已辦理完畢並答覆代表,所提問題得到解決或計劃逐步解決的佔76%。委員長會議研究確定20項重點督辦建議,7個專門委員會負責督辦,推動解決了一批實際問題。
密切常委會同代表的聯繫。落實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機制。完善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聯繫相關領域、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代表機制。注重發揮代表專業特長,深化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參與。邀請275名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召開5次列席代表座談會。1100多人次代表參加立法調研、執法檢查、財政經濟工作監督、對外交往等。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緊扣法定職責,圍繞履職所需,依法有序組織開展代表活動。組織1800多人次代表開展209次專題調研。支援代表通過多種方式,常態化聽取和反映群眾意見建議,注重從制度、法律層面思考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把民意民智體現到審議發言和議案建議中。
提升代表服務保障工作水準。推動代表學習培訓系統化、規範化、專業化,突出思想政治引領,強化履職基礎知識,拓展學習廣度和深度。舉辦5期代表專題學習班。優化升級代表工作信息化平臺功能。加強對代表履職的監督管理,規範代表網路行為。
做好代表資格審查工作。依法補選代表3人、終止代表資格30人。目前,十四屆全國人大實有代表2929人。
五、積極有效開展人大對外交往,主動服務國家外交大局
貫徹落實黨中央外交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以推動落實元首外交成果為首要任務,結合人大職能職責,加強多層次多渠道多領域對外交流交往。一年來,共派出71個團組赴68個國家訪問或出席國際會議,接待86個國家的代表團來華訪問或出席研討班,簽署6項立法機構合作協議。
深化拓展雙邊交往。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率團訪問32個國家,參加國內外事活動249場次。積極開展專門委員會、友好小組、工作機構、人大代表和議員間對口交流,從立法機構層面推動國家關係發展。
深度參與多邊合作。成功舉辦中國全國人大加入各國議會聯盟40週年紀念活動暨第六次發展中國家議員研討班。派團出席金磚國家議會論壇、各國議會聯盟大會、二十國集團議長會議、亞洲議會大會和第六次世界議長大會籌委會會議等多邊活動,圍繞促進“金磚+”合作、全球南方團結自強等,推動各國立法機構凝聚共識。
主動加強對外宣介。積極踐行和闡釋習近平外交思想,宣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三大全球倡議”、共建“一帶一路”、中國式現代化、“一國兩制”等理念主張和成功實踐,展示新中國75年發展成就和全過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功效。舉辦覆蓋亞非拉地區和太平洋島國的6期涉外研討班。安排來訪團組、駐華使節參觀中國共産黨歷史展覽館,考察人大代表家站、基層聯繫點,赴地方實地參訪,親身感知真實美好、可敬可愛的中國。
六、全面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提高依法履職能力和水準
按照“四個機關”的定位要求,加強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營造和維護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良好政治氛圍。
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謀劃和推進各項工作。紮實開展黨紀學習教育。舉辦常委會專題講座6講,常委會黨組開展集體學習6次,不斷深化對黨的創新理論和履職所需知識的學習。召開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思想座談會,深入學習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座談會,認真研讀習近平總書記《論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持續改進作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推進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改進會風文風,嚴肅會議紀律。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不斷提升人大工作質效。立足職責開展調查研究,強化調研成果運用,充分吸納民意、匯集民智。
做好人大新聞輿論和理論研究工作。圍繞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週年,宣傳闡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必然和特點優勢。全面深入報道人大會議和各方面工作進展成效,加強對人大代表特別是基層一線代表的宣傳報道,專訪來華訪問的外國議會領導人,講好中國人大故事。在中國人大網發佈24件法律英文譯本。健全輿情研判、分析、應對工作機制,有效回應社會關切。加強人大新聞輿論陣地建設,推動人大工作者“懂人大”“講人大”。
推進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和全國人大機關建設。各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圍繞常委會中心任務,做了大量紮實有效的工作。全國人大機關持續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升參謀助手和服務保障工作水準。
加強與地方人大的聯繫協同。舉辦5期地方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學習班、2期地方立法培訓班、地方人大幹部政府債務監督業務培訓班,召開部分省(區、市)地方立法工作交流會、新形勢下加強代表聯繫群眾工作座談會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取得的成績,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和全國人大機關工作人員履職盡責、辛勤工作的結果,是國務院、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的結果,是全國各族人民充分信任、積極支援的結果。
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品質有待進一步提高,新興領域立法仍需加強,涉外領域立法還存在短板和弱項;監督工作實效和剛性有待進一步增強,推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需要加大力度;服務代表工作能力和水準有待進一步提升;人大工作隊伍還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理論水準和業務能力。常委會將自覺接受人民監督,虛心聽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見建議,不斷加強和改進工作。
今後一年的任務
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常委會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認真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穩中求進推動人大工作高品質發展,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貢獻。
(一)履行憲法實施和監督的職責。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制度體系。建立憲法實施情況報告制度。提高合憲性審查、備案審查能力和品質。健全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推進規範性文件專項審查和集中清理工作。加強憲法宣傳教育和理論研究。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
(二)高品質推進立法工作。落實深化立法領域改革要求,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預安排審議34件法律案。圍繞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圍繞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國家發展規劃法、金融法、金融穩定法、耕地保護和品質提升法,修改反不正當競爭法、企業破産法、農業法、漁業法、民用航空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圍繞推進社會、文化領域立法,制定法治宣傳教育法、社會救助法、托育服務法、檢察公益訴訟法,修改傳染病防治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圍繞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繼續推進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工作,制定國家公園法、原子能法。圍繞完善國家安全體系和公共安全治理機制,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危險化學品安全法,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網路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監獄法、國家賠償法。圍繞加強涉外領域立法,修改海商法、對外貿易法、仲裁法。圍繞人工智慧、數字經濟、大數據等新興領域加強立法研究。啟動法律清理工作。
(三)圍繞大局做好監督工作。貫徹實施新修改的監督法,聚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願,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進一步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預安排37個監督項目。檢查工會法、節約能源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迴圈經濟促進法等5件法律的實施情況。加強財政經濟工作監督,聽取審議計劃執行、預算執行、中央決算、審計工作、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金融工作、國有資産管理、政府債務管理、財政高等教育資金分配和使用等情況報告。圍繞新質生産力發展、推動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發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生態環境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和碳達峰碳中和、刑罰執行、刑罰執行監督、海事審判等工作情況,聽取審議相關專項工作報告。圍繞“十五五”規劃綱要編制工作若干重要問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強僑務立法等開展專題調研。
(四)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貫徹實施修改後的代表法,落實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以加強常委會同代表聯繫、代表同人民群眾聯繫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援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堅持和落實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聯繫人大代表機制。豐富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進一步健全代表反映群眾意見要求的處理反饋工作機制。高品質做好代表議案建議工作。精心組織人大代表學習培訓。加強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和監督管理。開展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專題調研。
(五)加強人大對外交往。圍繞國家外交總體佈局,立足人大職能職責和對外工作特點優勢,增強人大對外交往的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協同推進各層級對外交往,全方位開展與外國議會和多邊議會組織的交流合作,繼續辦好發展中國家議員研討班。
(六)紮實推進“四個機關”建設。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履行法定職責,嚴格依法辦事,堅持求真務實,不斷提升工作品質和水準。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繫,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夯實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正風肅紀,激勵擔當作為,打造政治堅定、服務人民、尊崇法治、發揚民主、勤勉盡責的人大工作隊伍。
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定信心、奮發進取,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在新時代新征程堅持好、完善好、運作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而不懈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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