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藥必掃碼,買藥先驗碼
全省定點零售藥店4月起“依碼支付”
為保障群眾用藥安全、精準打擊“回流藥”“串換藥”等欺詐騙保行為,從4月起,福建省全面推行醫保定點零售藥店“依碼支付”政策。按照新規,醫保藥品必須執行“賣藥必掃碼,買藥先驗碼”。
“麻煩您稍等一下,現在需要採集藥品追溯碼。”近日,國藥控股福州專業藥房有限公司新權南路分店店長岳倩倩,耐心地向正在等候結賬的顧客王東亮(化名)解釋道。原來,該店已完成系統升級,王東亮購買的醫保藥品需按新政策“依碼支付”。
這裡所説的“碼”,指的是藥品追溯碼,通常標識在藥品包裝盒的顯著位置。它就像是藥品的“電子身份證”,由數字、字母或符號組成,是每一盒藥品出廠時被賦予的唯一身份標簽。按照相關規定,原則上藥品的每個“最小包裝單元”都有獨一無二的追溯碼,借此實現藥品生産、銷售全程路徑可查詢、可追溯。
在新政策要求下,定點零售藥店銷售醫保藥品時,在不影響參保人正常刷卡結算的前提下,必須採集每一盒醫保藥品的追溯碼,並將相關信息完整、準確地上傳至醫保信息平臺。
對於未賦碼的中藥飲片和醫院製劑等藥品,省醫保局專門設立了“無碼庫”。藥店可自主申報未賦碼藥品信息,經系統智慧初審和醫保審核後,這類藥品仍能正常結算,無須掃追溯碼。
“現在藥品信息全程可查,我們用藥更放心了。”購藥人王東亮説。他購藥時,工作人員掃碼後完成醫保結算,整個過程在時間上幾乎沒有額外增加。
藥品追溯碼是如何保障群眾用藥安全的呢?省醫保局網信辦主任陳倫毅介紹,群眾購藥後,可通過國家醫保局微信公眾號和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的醫保藥品耗材追溯碼查詢功能掃碼“驗貨”,獲取藥品銷售信息。按照規定,一盒藥品只能銷售一次,僅有一次最終銷售掃碼記錄。若查詢結果顯示“查詢到僅有1次銷售信息”,且與本人購買情況相符,説明藥品合法合規;若並非本人購買,或顯示“查詢到有2次及以上的銷售信息”,則藥品很可能是“回流藥”“串換藥”或假藥,群眾可撥打010-89061396或010-89061397進行舉報。
福建省作為國家醫保藥品耗材追溯碼試點建設省份,早在2024年3月就成功上傳全國第一筆醫保藥品追溯碼。截至2025年3月底,全省2.5萬家定點醫藥機構累計採集藥品耗材追溯碼信息達3.5億條。(記者 張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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