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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營商環境創新改革行動計劃》政策解讀

(2022年6月)
2022-07-01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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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臺意義

  福建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圍繞打造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對標全國最高標準,出臺《福建省營商環境創新改革行動計劃》,採用計劃+清單的方式,結合我省實際,詳列94條創新改革措施,明確具體措施、開展範圍、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行動計劃》將我省在營商環境建設中積極開展的首創性、差異化改革探索,以及前期地方實踐的先進經驗,分類予以實施和推廣,對於持續提升優化我省營商環境,全力打造能辦事、快辦事、辦成事的“便利福建”,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具有重要意義。

  二、基本特點

  (一)突出對標先進。以打造符合新發展理念和高品質發展要求的一流營商環境為目標,按照“別人能做的我也能做”的原則,對照國家和北京、上海等6個試點城市改革創新舉措,借鑒提出具體創新改革措施。

  (二)突出福建特色。結合福建實際,最大限度開展改革創新,先行先試,推出建設海絲中央法務區、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四張清單”“八閩辦稅碼”“人策匹配機器人”等一批在國家創新清單之外、具有福建特色的改革舉措和創新做法。 

  (三)突出數字化支撐。充分利用數字福建建設成果,大力推進系統整合優化、數據互聯共用、流程整合再造,拓展數字化營商環境應用場景。創新推出營商環境數字化監測督導機制,依託大數據手段,客觀反映全省營商環境水準,及時發現問題,督導解決問題,打造營商環境建設新模式。

  (四)突出點面結合。分類實施94項創新改革舉措,注重點面結合。對於前期充分論證能夠取得實效的,直接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對於尚需論證、有待通過試點檢驗成效的,選取部分城市作為試點,待試點成熟後全面推廣,推動全省營商環境共同優化提升。

  三、主要內容 

  《行動計劃》包括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組織保障三個方面。其中,重點任務圍繞“深化市場化改革”“加強法治化保障”“提供便利化服務”“提升國際化水準”四個方面,提出以下內容:

  一是統一制度規則,著力深化市場化改革。包括降低準入和退出門檻、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優化企業開辦服務、加強要素支援。

  二是堅持公平公正,著力加強法治化保障。包括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示範區和海絲中央法務區、完善産權和智慧財産權執法司法保護體系、優化公共法律服務、打造誠信福建。

  三是圍繞整合優化,著力提供便利化服務。包括提升投資建設便利度、推動高頻事項整合辦理、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數字化水準、強化惠企政策兌現。

  四是深化互聯互通,著力提升國際化水準。包括強化國際通行規則對接、提升跨境貿易服務水準、健全外商投資促進和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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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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