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貫徹<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21-2025年)>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福建省貫徹<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21-2025年)>實施方案》(閩政辦〔2022〕35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對《實施方案》背景依據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殘疾嚴重損害個人健康、家庭幸福,影響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做好殘疾預防對於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質、促進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十三五”期間,我省通過制定貫徹《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16—2020年)》實施方案,初步形成政府主導、多部門協調聯動、社會共同參與的殘疾預防工作格局,不斷完善殘疾預防政策措施,有效落實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致殘防控及殘疾康復服務各項任務殘疾預防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十四五”時期是福建省全方位推進高品質發展超越、加快新時代新福建建設的關鍵五年。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健康中國建設和新時代殘疾人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殘疾預防,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發展,依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福建省“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結合我省殘疾預防工作實際,制定《實施方案》。
二、目標任務
《實施方案》提出殘疾預防知識普及行動、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疾病致殘防控行動、傷害致殘防控行動、康復服務促進行動等五個方面共20項重點工作任務,設立25項主要指標。將推動實現重點人群殘疾預防知識普及率達到80%以上,産前篩查率78%以上,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98.5%以上,新生兒聽力篩查率95%以上,高血壓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基層規範管理服務率均達到80%以上,以社區為單位心理諮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建成率90%以上,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病患者規範管理率83%以上,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95%以上,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95%以上,生産安全事故發生起數比2020年下降20%,每10萬人口康復醫師人數達到8人,65歲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務率85%以上,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率90%以上,公共建築無障礙設施建成率達到100%。到2025年底,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殘疾預防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週期殘疾預防服務網路更加健全,全民殘疾預防素養明顯提升,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持續改善,我省殘疾預防主要指標處於全國前列。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按照三級預防原則,系統提出覆蓋全人群全生命週期的殘疾預防行動的原則要求、工作目標和行動措施,主要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確立了殘疾預防行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和主要指標。
第二部分為主要行動,部署了五個領域共20項重點工作任務。一是殘疾預防知識普及行動,主要包括建立完善健康科普“兩庫、一機制”,加強重點人群殘疾預防知識普及,組織實施重點宣傳教育行動等;二是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主要包括加強婚前、孕前保健,做好産前篩查、診斷,加強兒童早期篩查和早期干預等;三是疾病致殘防控行動,主要包括加強慢性病致殘防控,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加強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防控,加強職業病致殘防控等;四是傷害致殘防控行動,主要包括加強安全生産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加強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殘防控,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加強農産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保障飲用水安全和加強空氣、噪聲污染治理等;五是康復服務促進行動,主要包括加強康復醫療服務,保障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加強長期照護服務,提升無障礙設施建設水準等。
第三部分為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技術支撐體系、開展監測評估和做好宣傳引導等4個方面,強化殘疾預防工作實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