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建設現代化産業體系,優化基礎設施佈局、結構、功能和系統整合,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新型基礎設施是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省聚焦新網路、新算力、新技術、新安全、新融合、新平臺等基礎設施,深入實施新型基礎設施“強基”行動,推動全省新基建建設規模、水準品質、創新能級均邁上了新臺階,但我省新基建總體水準與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水準、與國內其他發達兄弟省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發改委、數字辦在總結評估《福建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實施情況的基礎上,學習借鑒北京、上海、山東等地相關經驗做法,&&研究起草了《福建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
二、總體目標
到2025年,全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基本形成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科技創新為驅動,泛在連接、高速智慧、天地一體的信息基礎設施體系,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的融合基礎設施體系,技術先進、模式創新、服務高效的創新基礎設施體系。
三、範圍期限
(一)範圍
1.信息基礎設施:千兆光網、5G網路、廣播電視融合網路、衛星網際網路;物聯感知網路、工業網際網路網路;大數據中心、邊緣數據中心、智慧計算中心;人工智慧、區塊鏈、元宇宙、大數據、安全等新技術基礎設施;數字政府“1131”工程。
2.融合基礎設施:智慧農業、智慧製造、數字服務業、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水利、智慧海洋、智慧生態環境、數字鄉村、新型智慧城市、智慧教育、智慧醫療、數字文化等工程。
3.創新基礎設施:國家級創新平臺,省創新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産業公共服務平臺等。
(二)期限:2023—2025年。
四、主要內容
《行動計劃》包括總體要求、加速佈局信息基礎設施、穩步發展融合基礎設施、適度超前部署創新基礎設施、保障措施等五個部分,共十大行動、31項主要任務。
(一)總體要求部分,主要提出堅持適度超前、按需部署、有序推進、建用並重原則,加強全局性謀劃、戰略性部署、整體性推進,優化新型基礎設施佈局、結構、功能,加強系統整合。明確到2025年主要目標。
(二)加速佈局信息基礎設施部分,提出實施泛在網路建設提升行動、物聯網深度覆蓋行動、算力網路統籌佈局行動、新技術基礎設施夯實行動、數字政府改革深化行動等五大行動、15項任務。
(三)穩步發展融合基礎設施部分,提出實施産業基礎設施數字化提升行動、傳統基礎設施智慧化改造行動、公共服務設施信息化建設行動等三大行動、13項任務。
(四)適度超前部署創新基礎設施部分,提出實施創新平臺培育提升行動、産業集群支撐平臺建設行動等兩大行動、3項任務。
(五)保障措施部分,提出加大統籌推進力度、加強規劃佈局引導、大力落實要素保障、拓展融合應用場景、創新融資服務機制、強化安全運作保障等六個方面舉措。
五、指標設定
《行動計劃》遴選確定10個重點評價指標,結合福建省基礎現狀和發展趨勢,分年度提出未來三年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