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福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省級初評情況的公示
根據《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食安辦〔2021〕5號)和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統一部署,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印發的《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省級評審操作指南(2023版)》,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開展了福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省級初評。
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現將《福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省級初評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時間: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間,社會各界單位和個人如有異議,均可通過來電、來函等方式向福建省食安辦反映,內容要求真實有據,並提供有效聯繫方式。
電話:0591-83613066,郵箱:fjssab@126.com
郵寄地址:福州市華林路147號省市場監管局食品安全協調處,郵編:350003
附件:福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省級初評情況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員會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
福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省級初評情況
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於福州市做好第四批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驗收準備工作的通知》(食安辦函〔2023〕16號)要求,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食安辦〔2021〕5號)和《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省級評審操作指南(2023版)》(以下簡稱《操作指南》)有關規定,福建省食安辦對福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組織開展了省級初評,包括資料審查、領導訪談和現場檢查等工作,具體情況如下。
一、省級初評情況
(一)資料審核
福建省食安辦印發《關於做好第四批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省級初評資料審查補審工作的函》(閩食安辦函〔2023〕17號),制定《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細則(2023版)資料審查省級單位分工表》,組織省食安委成員單位對福州市報送的資料進行審查評分。經認真審查,福州市提供的相關佐證材料均符合要求。
(二)領導訪談和現場檢查
福建省食安辦印發《關於開展福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省級初評現場檢查工作的通知》(閩食安辦〔2023〕37號),並於2023年11月7—10日開展領導訪談和現場檢查。福建省食安辦成立現場檢查組,由省食安辦主任、省市場監管局局長黃培惠擔任組長,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謝再春擔任副組長,省農業農村廳、海洋漁業局、市場監管局、糧儲局等省食安委成員單位工作人員和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推薦的市、縣(區)市場監管系統業務骨幹擔任組員。
1.領導訪談情況。11月7日,福州市召開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省級初評現場檢查彙報會,現場檢查組全體人員和福州市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以及市食安委主要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出席會議,由福州市政府主要領導彙報創建情況。現場檢查組對福州市政府分管領導和閩侯縣政府分管領導,市農業農村局、教育局、衛健委、公安局等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進行訪談後認為,福州市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方面,行動堅決、貫徹有力,各有關部門在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工作中,紮實推進、成效明顯。
2.現場檢查情況。11月7—10日,按照《操作指南》要求,福建省食安辦分明查和暗訪兩種方式開展現場檢查。其中,明查由8個小組開展,共檢查20個業態52個經營主體(福州市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産企業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生産企業僅1家),隨機抽取受檢主體名單,覆蓋鼓樓區、長樂區、閩侯縣等縣(區)的6個以上街道、鄉鎮。暗訪由2個小組開展,共檢查4個業態24個經營主體,隨機抽取1區1縣的4個街道、鄉鎮作為暗訪區域。暗訪隨機抽取結果現場不公佈,暗訪人員與當地人員不見面、不打招呼。檢查組對發現問題進行扣分,並現場提出整改措施建議,要求福州市有關部門儘快落實整改。
二、福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情況
近年來,福州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始終堅持“四個最嚴”要求,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把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作為一項利長遠、惠民生的大事要事抓緊抓實,全市食品安全整體水準明顯提升。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可追溯管理、餐飲服務單位“網際網路+明廚亮灶”、網路餐飲e治理、風險預警監測等多項食品安全監管創新舉措,在全國市場監管系統推廣。近三年未發生一般及以上級別食品安全事故。2017年以來,連續五年獲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A級等次。
(一)主要成效
1.堅持黨政同責,高位推動示範創建。一是抓組織保障。全面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組織領導,調整市食安委組成人員,由市委書記擔任市食安委主任、市長擔任第一副主任,分管市領導兼任市食安辦主任,形成黨政領導齊抓共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強大合力。出臺《福州市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職責清單》,進一步細化市、縣、鄉三級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近三年,市、縣兩級財政共投入3.92億元,有力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需要。二是抓統籌部署。市委、市政府每年聽取全市食品安全暨食安創城工作彙報,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安排、階段性重點工作。每年印發實施福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並納入市委、市政府跟蹤督辦清單。三是抓責任落實。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審定《福州市建立健全末端發力終端見效工作機制推動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實施方案》,與13名市領導簽訂食品安全責任與任務承諾書,率先推動食品安全“兩個責任”落地落實,市、縣、鄉、村四級共安排包保幹部9230余人,對全市10.46萬家食品生産經營主體實行分層分級包保。強化食品安全績效管理,考評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幹部獎懲、使用、調整的重要參考。
2.堅持問題導向,持續加強全程監管。一是強化農業源頭治理。持續推進産地環境凈化,開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全市11個涉及受污染耕地的縣(市)區,完成源頭防控方案編制並組織實施。2021年起,每年完成4.35萬畝以上耕地安全利用類農用地土壤修復、1199畝以上嚴格管控類土壤退耕還林等工作。落實食用農産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嚴厲打擊非法使用禁限用藥行為,嚴格管控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2021年至今,共查辦農産品品質安全案件140起。嚴格落實生豬定點屠宰制度,落實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産品無害化處理制度,發放無害化處理補助資金1665.7萬元。嚴把糧食收購、儲存、銷售關,強化糧食品質安全檢驗監測,2021年以來共抽檢政策性糧食樣品195份,未發現庫存糧食品質安全問題。二是加強食品生産流通消費全程監管。完成全市食品生産經營企業風險分級,實行動態分類監管。以乳製品、肉製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産品為重點,強化食品生産環節非法添加、食用植物油摻雜等問題治理。盯緊網路第三方平臺、食品銷售連鎖企業、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型商超等關鍵主體,督促落實進貨查驗、定期自查、追溯召回等主體責任。開展餐飲業品質提升行動,推行外賣食品安全封簽,大力整治無證、超範圍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責令改正564家次;建成“明廚亮灶”餐飲服務單位2.8萬家,建成省級“網際網路+明廚亮灶”示範單位55家。建成運作餐廚廢棄物處理及資源化利用PPP項目一期,處理能力達250噸/日。三是綜合治理食品“三小”。推動小作坊、小餐飲、食品攤販依法登記備案,引導食品攤販進入定點集中經營區域規範經營。助力鄉村振興,幫扶發展食品小作坊,全市允許小作坊生産加工的食品目錄達11大類42個品種,基本涵蓋福州傳統特色地方食品。強化食品小作坊原輔料、加工場所衛生、添加劑使用等方面監管,推動行業規範經營。四是科學安排監測檢驗。積極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2021年以來,共採集送檢化學污染物及有害因子監測樣品1491份,微生物及致病因子監測樣品537份。按每年食品、食用農産品及食品相關産品檢驗量不低於5份/千人的數量下達全市食品檢驗量,覆蓋33大類食品和所有在産生産企業。加強對近兩年連續抽檢不合格和問題食品生産經營企業的跟蹤抽檢,對不合格食品依法開展核查處置,消除食品安全風險。五是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嚴厲打擊“兩超一非”、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2021年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查辦食品類案件8658件、罰沒款4369萬元。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公安機關偵破各類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案件282起(其中“兩超一非”案件60起),破獲食品走私刑事案件58起。嚴格落實“處罰到人”,法院審理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2件,並對其中17件案件的32名被告人實施食品行業從業禁止。
3.堅持機制創新,持續提升治理能力。一是建立食安全程追溯機制。依託福建省食用農産品承諾達標合格證與“一品一碼”追溯並行系統,全面推動農産品生産主體納入備案管理,實行源頭賦碼、貼碼銷售。將食用農産品、預包裝食品等重點品種,以及主要食用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超”改造農貿市場等重點生産經營主體,納入“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管理,並採取“政府獎補”措施激勵企業加強檢測、自建追溯系統,實現主要食品和食用農産品可追溯管理。推動農貿市場標準化、信息化改造,實現消費者“掃碼追溯”“掃碼評價”。截至目前,共有1.7萬家食品生産經營主體(含農業種養殖主體)在省級追溯平臺註冊,上傳食品追溯信息3.18億條,農業源頭賦碼408萬批次,為精準監管提供數據支撐。二是創新食品安全智慧預警機制。創設“福州市市場監管預警平臺”,匯集市場主體許可登記、日常監管、電子追溯數據等數據,應用大數據挖掘分析技術對風險隱患進行多維度智慧分析,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靶向性風險預警服務。平臺自2019年上線以來,已發佈檢驗檢測合格率異常、多年未抽檢企業、頻繁被投訴舉報主體、熱點投訴問題等食品安全相關風險預警信息1600余條,為科學決策和精準執法提供有力支撐。三是創新網路餐飲監管機制。出臺實施全國首部外賣領域地方政府規章《福州市網路餐飲服務管理辦法》,推進後廚AI智慧巡檢建設,構建“人工智慧輪巡識別推送、餐飲商戶整改反饋、訂餐平臺督促落實、監管部門靶向核查”的網路餐飲監管新模式,推送訂餐平臺處置違規隱患7338個次。創設網路餐飲e治理平臺,開通“不露面兌獎”功能,對接“e福州”開設“隨手拍”舉報入口,鼓勵群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治理,累計鎖定違規“黑名單”網店2345家,收到業內舉報線索1095條,核實發放獎勵177件。督促指導訂餐平臺強化入駐商戶電子證照數據核驗,在全國率先實現餓了麼、美團兩大主要外賣平臺電子證照及相關數據互聯互通和系統自驗自洽管理。四是創新完善信用監管機制。建立完善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全程綜合監管系統,制定涉企信息歸集的途徑、共用和考核方法,打破“信息孤島”和“數據煙囪”。建立健全行政許可、處罰、檢查、監督抽檢等信用信息檔案,結合企業食品安全靜態、動態風險與信用類別建立模型,評定食品生産企業信用風險等級,實施差異化監管。出臺《福州市企業信用聯合獎懲實施方案》,將金融、土地、許可等事項納入懲戒範疇,對食品生産經營主體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實施聯合約束。截至目前,全市有6家企業、28名自然人被列入食品嚴重失信“黑名單”。五是創新餐飲連鎖企業總部落實主體責任監管機制。出臺《福州餐飲連鎖企業總部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通過實行“六統一”管理(統一食品原料管理、操作規程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機制、配送機制、自查機制、培訓機制),著力解決餐飲連鎖企業總部主體不清、責任意識不強、企業及門店數據共用不夠、主體責任不落實、部門監管和社會共治合力不足五大問題。目前,已有105家餐飲連鎖企業總部報備了2823家在榕門店的證照、管理制度、“周排查”情況等相關信息。
4.堅持共建共治,營造濃厚創建氛圍。出臺福州市食品安全宣傳工作方案,運用報紙電視、政府官網、微信公眾號、短視頻等各種載體,積極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品安全“你點我檢”等活動,推動食品安全進社區、進鄉村、進校園、進企業、進商超,切實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深入到社會各方面。2021年以來,在國家和省級主流媒體刊發正面宣傳報道383篇(次),在“食安福州”上發佈食安科普、食安動態等各類推文450余篇;開展“食話食説榕城行”“走近農産品品質安全縣”等系列活動126場次;發佈食安短視頻170條、點擊量超過2億次;在抖音上開設“福州市監整治網紅外賣”“不打招呼馬上查”等話題,累計播放量達3.9億次,食品安全宣傳更加貼近群眾,共治共用的良好氛圍進一步形成。
(二)存在不足
從現場檢查情況看,福州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暗訪流通環節發現,部分農貿市場開辦方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有待提升,未公示營業執照。暗訪餐飲環節發現,個別餐飲單位從業人員健康證過期。
(三)下一步工作建議
建議福州市以此次省級初評為契機,繼續紮實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工作。一是嚴格對標對表,主動查缺補漏,對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逐一整改落實。二是聚焦問題導向,進一步強化源頭治理,深化風險排查,加大執法力度,創新監管機制,推進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三是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壓緊壓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力爭今年實現包保主體數據歸集率、包保督導任務完成率、督導發現問題整改率達到100%。
三、省級初評結論
福州市開展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以來,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和省食安委的工作安排,紮實開展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工作,食品安全狀況良好,食品産業高品質發展,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初步形成,一些創新工作具有示範引領作用,較好完成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各項任務。經省級初評,建議提名福州市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並申請國家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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