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號: FJ00101-0201-2019-00013
發文字號: 閩政辦〔2019〕14 號
發佈機構: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生成日期: 2019-03-09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計劃的通知

閩政辦〔2019〕14 號
2019-03-18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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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福建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計劃》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各起草單位應根據項目類別,及時向省政府報送草案(送審稿)、草案起草工作情況或調研情況,並抄送省司法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3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計劃  

  一、地方性法規項目(共55項)  

  (一)提請審議項目(共10項,其中制定5項,修改5項)  

  項目名稱                                   起草部門  

  1.福建省大數據發展應用條例                   省發改委會同省工信廳、省委網信辦 

  2.福建省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條例                  省工信廳 

  3.福建省商事登記監管條例                    省市場監管局 

  4.平潭綜合實驗區條例(修改)                  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5.福建省綠色建築發展條例                    省住建廳 

  6.福建省環境保護條例(修改)                  省生態環境廳 

  7.福建省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修改)               省生態環境廳 

  8.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修改)    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省海洋漁業局 

  9.福建省交通建設品質安全監督條例                省交通運輸廳 

  10.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態環境保護、機構改革、證明事項清理、證照分離、 

  公平競爭、産權保護、著名商標等需修改或廢止的地方性法規     省直相關部門 

  (二)預備項目(共22項,其中制定12項,修改10項)  

  項目名稱                                    起草部門  

  1.平潭國際旅遊島條例                      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福建省地方金融監管條例                    省金融監管局 

  3.福建省社會信用管理條例                    省發改委 

  4.數字福建建設促進條例                     省發改委 

  5.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修改)           省公安廳 

  6.福建省沿海防護林條例(修改)                 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 

  7.福建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若干規定(修改)          省生態環境廳 

  8.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                    省生態環境廳 

  9.福建省司法鑒定管理條例(修改)                省司法廳 

  10.福建省青年志願服務條例(修改)               省民政廳 

  11.福建省學前教育條例                     省教育廳 

  12.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修改)   省教育廳 

  13.福建省郵政條例(修改)                   省郵政管理局 

  14.福建省中醫藥條例                      省衛健委 

  15.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                 省文旅廳 

  16.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省發改委 

  17.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修改)                 省發改委 

  18.福建省農産品品質安全條例                  省農業農村廳 

  19.福建省水産品品質安全條例                  省海洋漁業局 

  20.福建省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修改)              省農業農村廳 

  21.福建省海上搜尋救助條例                   福建海事局 

  22.福建省統計工作管理辦法(修改)               省統計局 

  (三)調研項目(共23項,其中制定11項,修改12項)  

  項目名稱                                    起草部門  

  1.福建省動物保護條例                      委託立法 

  2.福建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修改)            省衛健委 

  3.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                  省住建廳 

  4.福建省民辦教育促進條例                    省教育廳 

  5.福建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修改)                省生態環境廳 

  6.福建省紅色文化保護條例                    省文旅廳 

  7.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修改)          省人社廳 

  8.福建省全民健身條例                      省體育局 

  9.福建省公證工作若干規定(修改)                省司法廳 

  10.福建省測繪條例(修改)                   省自然資源廳(測繪地信局) 

  11.福建省航道條例(修改)                   省交通運輸廳 

  12.福建省港口條例(修改)                   省交通運輸廳 

  13.福建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                   省糧儲局 

  14.福建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                   省市場監管局 

  15.福建省宗教事務管理條例                   省民族宗教廳 

  16.福建省檔案條例(修改)                   省檔案局 

  17.福建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                   省人社廳 

  18.福建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修改)           省人社廳 

  19.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辦法(修改)   省農業農村廳 

  20.福建省村集體財務管理條例(修改)               省農業農村廳 

  21.福建省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條例               省國資委 

  22.福建省長樂海蚌資源增殖保護區管理規定(修改)        省海洋漁業局 

  23.福建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            省氣象局 

  二、省人民政府規章項目(共38項)  

  (一)制定(修訂)項目(共14項,其中制定9項,修改5項)  

  項目名稱                                    起草部門  

  1.平潭綜合實驗區石頭厝保護管理辦法               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平潭綜合實驗區濱海沙灘保護管理辦法              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3.福建省河長制工作管理辦法                   省水利廳 

  4.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修改)                省公安廳 

  5.福建省礦産資源監督管理辦法(修改)              省自然資源廳 

  6.福建省用能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                 省工信廳 

  7.武夷山國家公園營利性項目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省林業局、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局 

  8.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修改)           省教育廳、省公安廳 

  9.福建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修改)                省審計廳 

  10.福建省授予外國友人榮譽公民稱號辦法             省外辦 

  11.福建省慈善事業管理辦法                   省民政廳 

  12.漳州招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辦法            漳州招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漳州市政府、省商務廳 

  13.福建省渡運管理辦法                     省交通運輸廳 

  14.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態環境保護、機構改革、證明事項清理、證照分離、 

  公平競爭、産權保護、著名商標等需修改或廢止的政府規章      省直相關部門 

  (二)預備項目(共15項,其中制定6項,修改9項)  

  項目名稱                                     起草部門  

  1.福建省價格爭議調解處理辦法                  省發改委 

  2.福建省促進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辦法               省工信廳 

  3.福建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修改)              省工信廳 

  4.福建省住房租賃管理辦法                    省住建廳 

  5.福建省房屋銷售管理辦法                    省住建廳 

  6.福建省醫療機構管理辦法(修改)                省衛健委 

  7.福建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              省生態環境廳 

  8.福建省消防設施管理辦法(修改)                省應急廳、省消防總隊 

  9.福建省動物防疫和動物産品安全管理辦法(修改)         省農業農村廳 

  10.福建省殯葬管理辦法(修改)                 省民政廳 

  11.福建省行政執法資格認證與執法證件管理辦法(修改)      省司法廳 

  12.福建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修改)        省司法廳 

  13.福建省標準化管理辦法(修改)                省市場監管局 

  14.福建省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辦法              省氣象局 

  15.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和使用的規定(修改)   省人防辦 

  (三)調研項目(共8項,其中制定3項,修改5項)  

  項目名稱                                     起草部門  

  1.福建省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辦法(修改)          省工信廳 

  2.福建省建築裝修管理暫行辦法(修改)              省住建廳 

  3.《福建省濕地保護條例》實施辦法                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 

  4.福建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辦法(修改)           省財政廳 

  5.福建省藥品和醫療器械流通監督管理辦法(修改)         省市場監管局 

  6.福建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辦法              省交通運輸廳 

  7.福建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理規定(修改)              省農業農村廳 

  8.福建省僑批檔案保護管理與開發利用辦法             省檔案局 

  (四)廢止項目(共1項)  

  項目名稱                                     起草部門  

  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辦法               省商務廳 

  

附件: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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