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整合全面提升闖一條改革創新的“平潭路子”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實”,自貿試驗區建設要“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及“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2018年以來平潭綜合實驗區結合地區實際,系統總結了近5年的項目投資審批改革工作實踐,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研究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意見》,加快實施“整體設計、分步實施、推進相關領域配套改革”。
一、主要做法
(一)“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針對專項規劃多,規劃紅線“打架”等問題,修編了《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規劃》,融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海洋功能區劃、生態紅線、水資源保護規劃、地質公園規劃、沙灘保護規劃、石頭厝保護規劃等11類專項規劃,形成綜合、統一、權威的規劃依據。同時,將規劃選址涉及的所有紅線全部匯入“多規合一”平臺,統一操作,信息共用、結果互認。
(二)實施以計劃代立項。為解決項目計劃與立項審批重疊問題,改革意見明確區管委會下達《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後,計劃內的項目視同立項,無需再辦理《項目建議書》批復手續。相應的,為解決各專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重疊問題,明確由項目業主合併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含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環評報告+水土保持報告+節能評估報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其他需要評審的報告)。
(三)推行“區域評估”告知承諾制。改革前,項目審批涉及的環評、水保、土地勘測、礦産壓覆、地質災害、水土保持、文物保護等事項均實行“一項目一審批”辦法。改革後,對上述事項實行區域評估。對已完成區域評估的投資建設項目,相應的具體項目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四)實施統一繳費制度。項目審批過程中涉及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森林植被恢復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等11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前,各類收費基本上包含在具體項目審批過程,並作為審批前置條件。繳費過程手續複雜,容易形成“部門利益”。改革後,設立項目審批行政事業性統一收費賬戶。統一繳費後,統一繳費憑證作為項目業主挂網招標或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前置條件,各部門不再單獨收取相關行政事業性費用,不得將收費憑證作為辦理相關審批事項的前置條件。
(五)建設集中統一的仲介服務超市。為解決“紅頂仲介”問題,改革意見要求建立項目審批仲介服務清單制度,除目錄中保留的事項外,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委託仲介服務機構開展服務,也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仲介服務材料。對保留的仲介服務事項要明確辦理時限、工作流程、申報條件、收費標準並對外公開。
(六)推進招標監管體制改革。投資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歷來為社會各界關注焦點,業界有“十標九串”的説法,為解決這一世界難題,改革意見明確規範招標代理機構,鼓勵項目業主自行組織招標;推進“負面清單+標準範本”編制招標文件,壓縮條件設置、評標規則中的自由裁量權;實施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辦法;推進實施全過程電子招投標、遠端異地評標。
(七)試行投資項目審批承諾制。改革前,不區分“大小”項目,所有項目基本採用相同的管理模式。改革後,簡化小型工程項目的審批管理。對小型工程項目(投資規模3000萬元以下,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以內、建築高度24米以下、功能單一、技術要求簡單),流程簡化為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3個階段。
(八)推行規劃許可告知承諾制審批。設計方案涉及審美、藝術、認知等感性因素較多,主觀性較強。改革前,規劃部門“眉毛鬍子一把抓”。改革後,建築設計方案評審實施“負面清單+範本”的分類管理辦法,即除重要區域、敏感地段各類建築和重要公共建築、標誌性建築的設計方案由規劃部門組織評審外,其他建築的設計方案重點評審景觀藝術及風貌,原則上由業主單位按照“範本”委託專家進行審查,規劃部門不再組織評審。
(九)打通項目審批過程中的技術壁壘。改革前,因各部門測繪測量標準不一,導致問題不少,“技術壁壘”一直是制約項目審批的“瓶頸”。改革後,集中力量解決“一長六多”問題,創新實施仲介服務申請“多表合一”、測繪測量“多測合一”、設計方案審查“多審合一”、施工圖審查“多圖合一”、竣工驗收“多驗合一”等。
二、經驗啟示
(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從企業、群眾的視角界定“辦好一件事”,是推進改革的基本立場。在推進投資審批改革過程中,以什麼標準去判斷、界定“一件事”是很關鍵的,如從部門管理的角度來看,施工圖審查、消防設計審查就不屬於“一件事”,因為它們分別是由住建部門和消防部門辦理的;但從方便企業、群眾的角度出發,屬於“一件事”。在推進改革時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企業、群眾滿意作為檢驗改革成效的第一標準。
(二)堅持問題導向,在改革實踐中不斷完善是改革成功的方法論。細節決定成敗。在推進投資審批改革過程中,改革越深入、越具體,問題暴露的越充分,如在實施“多測合一”過程中,發現規劃部門的測量標準與國土部門的測繪標準不一致,即按照規劃部門標準建成的“商品房”,在辦理房産證時卻是“超平方”。堅持問題導向,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是改革不斷完善、提升的重要方法。在實施“多測合一”過程中,要注重解決各部門“統一測量標準”的問題,否則改革很難落地。
(三)“制度創新+科技保障”是推進改革的有效措施。思路決定出路,要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技術,把看似不可能的改革措施變成可能。如在推進審批事項調整合併過程中,很多同志認為涉及事項、流程、人員多而雜,協作、調度難度太大。但隨著項目審批“一張網”的逐步實施到位,項目審批涉及的所有事項、流程、環節、人員原則上全部在區綜合審批服務平臺上統一辦理,並實現線上線下無差別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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