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區域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區域核酸檢測任務,實現“早發現、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結合前期實踐,我們對《全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第二版)》進行修訂,形成了《區域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第三版)》(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國家衛生健康委代章)
2022年3月18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區域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
(第三版)
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區域核酸檢測任務,實現“早發現、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結合前期實踐,我們對《全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第二版)》進行修訂,形成了《區域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第三版)》。
一、總體要求
在精準快速的流調排查、社區管控基礎上,科學研判疫情傳播風險,劃定區域核酸檢測範圍,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加強組織管理,優化採、送、檢、報流程,進一步提升核酸檢測品質和效率。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所在的設區市,包括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超大城市,應當在24小時內完成劃定範圍的區域核酸檢測任務。需要時,可通過區域內協同支援予以保障;必要時,可申請全國支援。
二、組織管理
(一)建立組織機制。設區市在當地聯防聯控機制下成立核酸檢測工作組,由市委常委&&,組織衛生健康、公安、民政、交通運輸、財政、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黨委宣傳部門等相關部門,多方聯動,建立扁平化工作機制,出現疫情時緊急啟用,以設區市為單位,統籌協調區域核酸檢測工作,掌握轄區全面情況,避免將工作任務簡單分割下派給縣區。
(二)制定工作方案。設區市在當地聯防聯控機制下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區域核酸檢測工作方案,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和負責人,理順全鏈條工作流程,平急結合,適時開展預警式篩查演練。
(三)成立工作專班。
1.數據統計專班。主要負責統一歸口管理區域核酸檢測所産生的數據信息,建立清晰的信息流轉流程,專人收集、專人統計、專人上報。核酸檢測工作組向每一家承擔區域核酸檢測任務的檢測機構派駐駐點聯絡人,建立起數據統計專班和檢測機構之間的聯繫監督機制,實時掌握每一家機構檢測進度,隨時解決遇到的問題,督促檢測結果及時上傳等。
2.採檢匹配專班。主要負責根據核酸檢測工作方案制定採檢匹配計劃,加強採檢匹配的動態指揮和調整。需精確掌握全市可用於調動的核酸檢測能力和各街道(鄉鎮)、社區、小區的人口底數,在區域核酸檢測過程中,實時掌握採、送、檢進度,避免檢測機構忙閒不均或樣本積壓。
3.樣本轉運專班。主要負責科學測算運力需求,合理部署轉運力量,與採檢匹配專班密切配合,動態調整樣本轉運方案,保證各檢測機構以最快速度進入飽和工作狀態。運力的安排部署要根據核酸採樣點的數量、距離、轉運車運載量、轉運所需時間等進行優化。
4.陽性結果處置專班。主要負責統籌管理涉疫城市所有核酸檢測陽性結果的處置工作(包括單採陽性和混採陽性),迅速協調完成信息流轉、混採陽性的單採復核、單採陽性人員的轉運工作。專班由120轉運、公安、疾控和應急採樣小分隊組成。
5.物資保障專班。主要負責區域核酸檢測工作所需的各類物資估算、儲備和供應保障,包括檢測物資、防護物資、轉運物資、消殺物資和必要的生活物資等,並建立有效的調用機制,就近就便管理。其中,採樣所需的耗材根據當地人口進行屬地儲備,市縣統一調度。
6.品質控制專班。主要負責區域核酸檢測的品質控制,成立核酸採樣督導組、核酸檢測督導組,對採樣人員操作、個人防護、實驗室檢測質控以及採樣點和實驗室內的交叉感染防控進行監督督導。通過加強品質控制,最大限度減少假陰性或假陽性,杜絕出具虛假核酸檢測報告的現象。
7.醫廢處置專班。主要負責核酸檢測各環節産生的醫療廢物收集、暫存、轉運、處置等管理,根據醫療廢物産生量的增減變化,及時調整清運頻次,對醫療廢物進行集中處置。
8.信息化保障專班。負責核酸檢測信息系統的運作、監測,及時處理信息系統故障,保障系統安全運作,避免出現宕機或系統崩潰等問題;做好核酸檢測期間的通信保障工作。
9.綜合管理專班。主要負責撰寫區域核酸檢測工作方案、核酸檢測分析報告,以及核酸檢測工作組內各工作專班的綜合協調保障工作。
各地可結合實際,根據開展工作所需的組織動員、樣本採集、標本檢測、秩序維護、生物安全、監督檢查、新聞宣傳等,對上述9個專班進行增設或合併,但須做到職責清晰、落實到人,不出現責任空白。
三、工作內容
(一)摸清人口底數。各設區市落實“四方責任”,建立工作臺賬,通過網格化管理、拉網式排查,摸清轄區內街道(鄉鎮)、社區、小區實際管理人口底數。
(二)測算採樣檢測能力。各設區市不區分人口規模,均按照24小時內完成全市核酸檢測的目標匹配採樣和檢測力量。其中,原則上,全部採樣任務應當在6小時內完成;確有困難的,可在12小時內完成。按照每個採樣臺(2個採樣人員)每小時採集120人的標準測算採樣人員數量,測算公式為:核酸採樣人員數(單位:人)=人口數÷360;採用10合1混採檢測技術的,檢測能力測算公式為:核酸檢測力量(單位:管/日)=人口數÷10×2;採用20合1混採檢測技術的,檢測能力測算公式為:核酸檢測力量(單位:管/日)=人口數÷20×2。
(三)細化採樣方案。
1.採樣點設置。一是科學規劃採樣點。各設區市應當綜合人口數量、地理交通、核酸檢測機構分佈等情況,科學規劃採樣點佈局。按每日6小時的採樣時間計算,可參考2000-3000人設置一個採樣點,600-800人設置一個採樣臺,每個採樣點需4-5個採樣臺(各地可按照社區、街道、鄉鎮、農村、城郊實際人口數量統籌設定),原則上以小區為單位設置採樣點。二是科學選擇採樣點。採樣點應當選擇空曠、通風良好、相對獨立的場地,可選具備通風條件、獨立空間的體育館、展覽館、學校操場等場地。自然條件允許時鼓勵設置室外採樣點。三是科學佈置採樣點。採樣點內部劃分等候區、採樣區、緩衝區、臨時隔離區、醫療廢物暫存區,有效分散待檢測人員密度。設置防護服穿脫區,配備手衛生設施、穿衣鏡或防護裝置。採樣點需設立清晰的指引標識,保證人員單向流動,並明確採樣流程和注意事項。60歲以上老年人、孕婦、殘障等群體應設置綠色通道獨立採樣。應設置健康碼“黃碼”人員專用核酸檢測採樣點(採樣通道),避免因人員交叉造成感染。四是迅速建設採樣點。要求採樣點在2-4小時內完成規範建設和啟用,在固定採樣點的基礎上,採取網格化管理模式,以小區採樣為主,通過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等形式細化完善佈局,方便群眾採樣、提高採樣效率。
2.採樣組織。在網格化管理基礎上,加強核酸採樣的組織動員,明確負責組織動員工作的部門和人員,規範組織動員工作流程。以居民小區樓宇、自然村組、學校、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公司、市場、賓館等為最小單元,做到不缺戶、不漏人。核酸採樣現場加強精細化組織管理,在由工作人員、志願者維護工作秩序的同時,鼓勵通過採用座椅、金屬網格線等物理手段,嚴格落實“1米線”間隔要求。通過提前分時段預約、通知及採樣等,減少人員在短時間內聚集,力爭群眾排隊時間不超過20分鐘,避免交叉感染。
3.採樣方式。根據目標人群已採取的管控措施確定採樣方式。集中隔離點及其他重點人群實行單採單檢;封控區人群實行單採單檢或1戶1管;管控區可實行10合1混採;防範區和其他區域可實行20合1混採。單採單檢對象在多輪檢測均未檢出陽性的情況下,可視情實行10合1混採。
(四)落實採樣力量。提前準備採樣醫務人員和信息錄入人員,並開展相關培訓。在合理評估工作量的基礎上,配備人員,按每個採樣臺應配備2名採樣人員(須為醫務人員,考慮換班)、1名信息錄入人員,每個採樣臺每小時採集120人樣本計算。採樣醫務人員應熟練掌握鼻咽和口咽拭子的採集方法,並進行嚴格的個人防護和感染控制培訓。信息錄入人員應熟練掌握核酸檢測信息系統操作流程,並進行相關的感染控制培訓。
(五)樣本保存與轉運。檢測樣本應當低溫(2-8℃)保存。在啟動區域核酸採樣1個小時後,應將首批樣本轉運至檢測機構,使檢測機構開始運作。後續樣本可每半小時至2小時收集轉運一次,保證採集後3小時送達實驗室。優先轉運封控區、管控區的樣本,保證不超過2小時轉運一次;邊遠鄉村、山區、牧區視具體情況,合理確定轉運時間及頻次。可參考每次送樣數量約為檢測機構單日檢測能力的10%,以便有序進行檢測。
樣本轉運專班根據實際需求,估算轉運所需的專用車輛、人員和轉運箱數量,做好車輛、人員和轉運箱等物資的儲備和調用。同時,要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承擔區域核酸檢測轉運任務的車輛情況。承擔轉運任務期間,不得將車輛用於其他用途,做好轉運時的生物安全防護。非滅活樣本運輸需依法經省級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准。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做好運輸保障工作。
做好核酸樣本轉運過程中的人員防護和物品消殺工作。非滅活樣本按照世界衛生組織《感染性物質運輸規章指導》中UN2814的A類感染性物質以PI602進行規範包裝,滅活樣本按照UN3373的B類感染性物質以PI650進行規範包裝。樣本轉運箱封閉前,須使用75%酒精或0.2%含氯消毒劑消毒容器表面。
(六)加強信息化支撐。
1.建立核酸檢測信息系統。各省份統籌設區市區域核酸檢測信息系統建設。信息系統要實現相關信息的快速、準確錄入,包括受檢者信息(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居住地址、聯繫電話)和採樣信息(採樣點名稱、所在區縣、樣本編號,樣本採集的日期、時間、採集部位、類型、數量),迅速反饋疑似陽性樣本的受檢者信息。實現核酸檢測採、送、檢、報信息的快速準確和實時監測,做到核酸檢測工作的全流程管理。信息系統能夠支援多角色、多用戶、高併發運作,並具備實時匯總統計採、送、檢各類信息的功能。上線使用前,須按照每10分鐘完成實際管理人口數10%的人群採樣的標準,提前進行壓力測試,確保信息系統穩定性。
2.做好採、送、檢匹配。啟動區域核酸檢測前應提前做好採、送、檢匹配,並進行動態調度。一是根據已設置採樣點的採樣能力、各檢測機構的實際檢測能力,提前做好劃片送樣的匹配。二是根據核酸檢測機構的實驗節奏,分批次送樣,動態調度,做到“不空機、不積樣”,充分利用好各檢測機構的檢測能力。
3.核酸結果反饋。各設區市要及時反饋核酸檢測結果,做到採、送、檢各環節信息準確,及時向公眾提供檢測結果查詢方法和途徑,提前做好查詢服務系統壓力測試,保證群眾採樣後24小時內能夠查詢到結果。
(七)保障物資供應。按照“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的原則,啟動區域核酸檢測工作前,要提前做好物資保障工作。保證檢測所需採樣管(單管、10合1、20合1等,建議使用滅活型採樣管)、咽拭子(鼻咽、口咽)、檢測試劑、醫用耗材、防護用品、消殺用品等物資充足供應,且品質優良、型號規格適宜,辦公用品、必要的生活用品等物資充足供應。採樣點的物資儲備要充分考慮雨雪、低溫、高熱、颱風等特殊天氣的因素,根據採樣點的佈局進行清單式、臺賬式的儲備管理。
四、科學確定檢測策略
設區市聯防聯控機制要根據流調溯源、密接人員推送等情況,研判疫情傳播趨勢,第一時間科學劃定風險地區和區域核酸檢測範圍並動態調整。原則上,疫情發生後的前3日,每日開展1輪區域核酸檢測,摸清社會面潛在風險;之後根據流調溯源情況、社區封控範圍、核酸篩查結果等綜合研判,確定後續的篩查範圍和頻次。
若社會面風險未得到控制、風險點位不清,則繼續每日開展1輪區域核酸檢測。當社會面風險得到控制、風險點位基本摸清時,可根據病例分佈情況,針對有關街道、社區、小區劃分重點區域,對重點區域每日一檢,非重點區域可視情況隔日一檢或3日一檢,並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出具檢測結果。逐步縮小核酸篩查範圍,提高篩查精度,科學精準篩查。
各地可結合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有關要求,推進“抗原篩查、核酸診斷”的監測模式,增加抗原檢測作為區域核酸檢測的補充手段,研究細化實施方案後組織實施。
五、規範陽性樣本處置流程
(一)單採檢測陽性處置流程。單採樣本檢測結果陽性時,檢測機構應當立即上報核酸檢測工作組數據統計專班,數據統計專班立即通知陽性結果處置專班,由其開展以下五項工作:一是通知120負壓救護車進行陽性感染者轉運;二是通知集中隔離管理設施準備接收該陽性感染者;三是通知陽性感染者所在社區(小區)找到並控制該陽性感染者;四是通知公安機關協助進行陽性感染者轉運,並開展該陽性感染者軌跡排查;五是通知疾控部門開展後續的流調溯源、密接排查和社區封控等工作。上述部門通知不分先後。
(二)混採檢測陽性處置流程。各市成立應急採樣小分隊,24小時在崗待命,做好隨時出發的各項準備。混採檢測陽性時,檢測機構應當立即上報核酸檢測工作組,工作組同時通知應急採樣小分隊、混管樣本所在社區(小區)和公安機關,立即原地隔離所涉人員並進行單採復核。混採陽性單採復核要求鼻咽、口咽雙採單檢。單採復核樣本採取首檢負責制,送至原實驗室進行檢測,如單採復核結果陽性,參照單採檢測陽性處置流程處理。混採檢測陽性處置工作應在6小時內完成(詳見下圖)。
圖 混採檢測陽性處置流程圖
六、加強核酸檢測品質控制
(一)加強採樣質控。核酸採樣督導組採用分片包乾的形式巡迴指導各採樣點,規範採樣操作、個人防護和交叉感染防控等相關工作,指導各採樣點做好現場秩序維護,加強已採集樣本的保存管理,確保採樣工作高質高效。
(二)加強檢測質控。核酸檢測督導組建立蹲點督導機制,組織臨床檢驗專家對各檢測機構進行點對點蹲點督導。實驗室性能驗證、室內質控、室間質評等按照《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工作手冊(試行第二版)》相關要求執行,保障檢測品質。首次採用20合1混採檢測的地方,要按照《新冠病毒核酸20合1混採檢測技術規範》,加強培訓和組織實施。嚴格落實實驗室準入和人員準入要求,制定實驗室標準化流程,嚴防實驗室污染和實驗室內交叉感染。
七、規範人員等相關管理
(一)規範人員及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各地應按照《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新型冠狀病毒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等規定,按要求進行實驗室備案,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防範生物安全事件發生。加強醫務人員及其他非醫務人員的感染控制培訓、區域核酸檢測信息系統應用培訓。採樣人員、實驗室檢測人員防護要求按照《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工作手冊(試行第二版)》執行。當地要做好統籌協調,加強對參與核酸採樣、檢測人員的關心關愛,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二)加強醫療廢物處理。各地應規範醫療廢物管理,做好醫療廢物收集、包裝、無害化處理、暫存、交接和轉運等工作,使用雙層包裝袋盛裝醫療廢物,有效封口,確保封口嚴密,確保醫療廢物包裝無破損、無滲漏。醫廢處置專班要及時協調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處置轉運採樣點和核酸檢測機構的醫療廢物。核酸採樣點産生的醫療廢物要當日清運;核酸檢測機構産生的醫療廢物在暫存條件允許時,暫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醫療廢物産生量激增無法安全暫存時,要當日清運。核酸檢測機構應根據暫存場所、醫療廢物貯存情況,與收運單位預約清運時間,清運應避免大風、雷雨天氣。收運單位要優化運輸車輛調度,合理安排收運路線,做好醫療廢物清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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