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22〕71號

2022-03-15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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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仍在世界範圍內持續流行,奧密克戎(Omicron)毒株已取代德爾塔(Delta)毒株成為主要流行株,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臨床表現呈現新的特點,且針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治療的新藥物已相繼上市,治療經驗和治療手段進一步豐富。為進一步科學、規範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工作,我們組織專家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修訂版)》相關內容進行修訂,形成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附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22年3月14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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